闻喜城乡居民用电 两个月一抄表遭质疑

2018年8月11日,闻喜的网友反映称:“自己两个月实际用电641度,收费451.86元,折合每度电0.705元”,而供电公司却以“一户一表”标准以2个月为周期进行计算收费,因为夏季用电量大,两个月的用电量达到第三档电量的标准,造成了自己多交了电费。并提出“多收取的电费去了哪里”这样的质疑。8月13日,黄河新闻网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闻喜县桐城镇供电所。

闻喜县桐城镇供电所工作人员解释,居民用电按阶梯电价收费,第一档电量为170度及以下,每度0.477元,第二档电量为171-260度,每度0.527元,第三档电量为261度及以上,每度0.777元。其中,属于山西省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直接抄表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每2个月为一次抄表周期。第一档为340度,341-520度为第二档,521度及以上为第三档;对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用户,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第一档为2040度,第二档为2041-3120度,3121度及以上为第三档。该用户上一次抄表周期为6月10日至8月10日,属于“一户一表”用户,并非预付费电能表用户。

阶梯电价“按年执行”比“按月执行”更实惠

该用户认为自己为预付费电能表用户,应该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自己今年的用电总量根本没有达到第一档电量的上线,应该以每度电0.477元计算,而供电公司却以“一户一表”标准以2个月为周期进行计算收费,因为夏季用电量大,两个月的用电量达到第三档电量的标准,造成了自己多交了电费。

目前,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西、湖北等全国多个省市已经将居民阶梯电价从“按月执行”调为“按年执行”,居民阶梯电价计费周期按年度执行,有利于居民用户在一个年度自行调剂用电量,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季节差异导致不同月份用电量不同所带来的矛盾,保证居民充分使用第一、二档电量,降低电费支出,减轻居民生活负担。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有关政策,缓解季节差异用电量矛盾,合理降低居民家庭电费支出负担。

注:一户一表就是由供电局将计费电能表直接安装到每一户居民住宅,由供电局直接对每一户居民住宅抄表收费;预付费电能表又叫做定量电能表、IC卡电能表,除了具有普通电能表的计量功能外,特别的是用户先买电,买电后才能用电,若用完电后用户不继续买电,则自动切断电源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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