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下达本级配套补助资金114.58万元 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呼和浩特日报讯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配套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请示》及市政府批示精神,近日,我市下达本级配套补助资金114.58万元,用于今年农村危房改造。

此次下达的市本级配套补助资金是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补助资金配套标准参照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执行,即中央1.4万元/户、自治区6000元/户、盟市2616元/户、旗县2616元/户,用于武川县、清水河县和托县三个旗县的438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记者 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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