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北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6月底,2017-2018年度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竣工,完成了年度目标。
河北省住建厅印发通知,要求对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及时发放补助资金,要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
验收工作本月底前全部完成
河北省住建厅提出,各市住建部门要督导县级住建部门对已竣工但尚未验收的4.4万户危房户抓紧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工作要于7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对达不到要求的监督指导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特别是使用省以上补助资金的危房改造项目,一律不得超面积建设,一律不得配建不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设施设备,进行修缮加固的一律不得单纯进行与住房安全无关的装饰装修。
补助资金拨付到户不得挪用
河北省住建厅要求,各市要督导县级住建部门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立即提供给财政部门,及时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要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
石家庄、张家口、保定三市,分别要督促由当地自筹资金完成相应改造任务的平山、涿鹿、阜平三县,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河北省住建厅要求,各市要对所辖县(市、区)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改造计划落实、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及档案信息管理等情况。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指导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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