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一切集体聚餐活动

武威市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一切集体聚餐活动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一切集体聚餐活动的通告

各餐饮经营单位及其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禁止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各订购集体聚餐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取消各类团拜、亲朋聚餐活动, 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不参加、不举办各类家庭、朋友、集体团拜聚餐活动。

二、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各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无条件退还押(订)金。

三、严禁活禽交易、运输、销售,关闭活禽市场和活禽屠宰经营门店;坚决禁止野生动物贩卖、销售、流向餐桌。

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禁采购、饲养、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坚决杜绝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凡上市销售的禽类制品,必须经定点屠宰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入市销售的禽类制品来源可查,溯源可追。

五、各类餐饮单位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时必须戴口罩和手套, 咳嗽或打喷嚏时请注意遮挡,减少飞沫传播, 并及时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 或用含醇消毒剂保持手部卫生;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和各类野生动物制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各项工作,动物性、植物性和水产品必须分类清洗分类切配分类储存;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严格落实洗消保洁制度,餐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定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的洗消工作。 

六、各县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商务、文旅和林草等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全面排查辖区各餐饮单位承办集体聚餐情况, 切实加强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的全流程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督促停止一切集体聚餐服务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要积极宣传引导, 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排查, 引导消费者强化防控意识。

七、对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举报投诉电话1231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公安局

武威市商务局

武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武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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