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補貼中存在的問題多,如何解決才能保障購機者利益?

我國曆來十分重視農業生產,尤其是農業機械化。毛主席就曾提出,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機械化!為此,我國出臺了一系列促進農業機械化的政策。自2004 年實施農機購置全面補貼以來,我國累計補貼金額近千億元。補貼政策的實施,有效地推進了農業機械化進程,為提升農業生產效率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概況

我國自2004 年啟動農機購置全面補貼政策以來,累計補貼金額近千億元,並保持著20%以上的增長率。此外,中央確定的農機補貼類別也由最初的3 大類,擴展到如今的12 大類、38 小類、128 個品目;地方確定的農機購置補貼類別也由最初的5 種提升至現在的10 種。就補貼標準而言,中央及地方統一按照30%補貼額度及單機5 萬元的限額標準,對於特殊區域及特殊環節,補貼標準可以適當提高。

農機補貼政策的執行效果

以往農機服務形式主要體現在農機購買的“三包”服務。伴隨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執行,如今的農機服務已經由以往的“三包”服務形式擴展到配件供應、售後服務、質量反饋及信息跟蹤,可以說,如今的農機服務已經建成一體化的服務體系。

如今,農業部推行農機直銷形式,極大地縮短了農機銷售的中間環節,有效地提升了企業效益,節約了農民購機成本。此外,只要農機生產企業產品納入到補貼名單中,農機的銷路將得到極大的保障,在提升企業效益的同時,也為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提升產品質量創造了條件。

我國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存在的問題

目前,納入到我國農機補貼目錄中的機具大多屬於單價幾萬元以上的中大型農機,而我國部分農業生產區域對大中型農業機具的需求明顯不足,而滿足當地農業生產需求的小型農業機具卻因無法納入補貼目錄而影響銷路、增加購機成本。因此,補貼對象的侷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分地區農業機械化進程的推進。

我國農業區域情況複雜多樣,既有平原區域,也有丘陵山區。不同的農業生產區域對農機的質量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然而,由於部分農機生產企業生產工藝相對落後,產品質量存在一定瑕疵,最終導致農機在實際農業生產過程中故障率較高,最終影響到農民購機的積極性,降低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效果。

當前,我國農機補貼政策的監管部門屬於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受此影響,農機主管部門與農機生產企業很容易形成利益關係,最終影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有效實施。

完善我國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措施

補貼機具要涵蓋農用動力機械,農副產品加工機械,田間管理和植保機械,脫粒、清洗、烘乾和貯存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機械,水果蔬菜、花卉園藝、溫室大棚等設施農業機械等一切農業機械。同時要求補貼的農機具不僅侷限於大中型農業機械,還要兼顧中小型。補貼應充分考慮補貼金額為幾千元的中小型農機,這符合經濟欠發達縣區農民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承受能力。

農機生產企業一方面應該不斷加強自身企業的科研投入,加大研發力度,不遺餘力地提升自身產品的設計水平,真正做到農機與農藝相結合,創造出適應不同農業生產區域的機械。農機生產企業應該切實做好農機部件採購及產品進入市場前的檢測工作,嚴把質量關,為農業機械更有效地提升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保駕護航。

在監管上,應確定農機主管部門的監督主體地位。在實施農機補貼政策的過程中,強化結構調整,適應市場規律,明確農機主管單位的定位。嚴格監管實施農機購置補貼的過程。強化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及時處理和處罰那些操作不當、翫忽職守和作假的事件和人員。

目前,“三農”問題是我國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若想更好更快速地實現農業生產現代化,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之一。因此,各地區應該切實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分析農機補貼政策執行環節存在的問題,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制定個性化、有針對性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而使得該項惠民政策真

正落到實處,發揮其應有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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