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一起酒駕案牽出兩起盜竊案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記者

曹治通訊員郭文靜)犯罪嫌疑人呂某將盜竊所得的三輪摩托車牌照掛在盜竊所得的二輪摩托車上,以供自己日常使用。武都區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集中統一夜查時,查獲了呂某的摩托車。近日,該案已移交至武都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近日,武都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對涉酒交通違法行為開展集中統一夜查。當晚22時50分,執勤民警在橋頭舊橋緝查點將呂某所駕駛的牌照為甘KE5***的二輪摩托車攔停,現場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65mg/100ml。呂某涉嫌酒後駕駛被帶至交警大隊辦案中心做進一步調查。

這本是一起簡單的酒駕案件。然而,細心的辦案民警在對呂某所駕駛的摩托車進行調查核實時發現,這副掛在二輪摩托車上的牌照,真正的“主人”卻是一輛三輪摩托車。警覺的辦案民警通過多種渠道,最終與甘KE5***牌照真正的車主李某某取得了聯繫。李某某稱,自己的三輪摩托車於2015年1月被盜,當時就報了案,之後三輪摩托車被找回,牌照卻不翼而飛。

在查證呂某所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牌照系被盜三輪車的牌照後,出於職業的敏感,辦案民警又對呂某的二輪摩托車進行核查。當民警在檢查摩托車的大架號時,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的民警又有了新的發現:大架號上有拓印的痕跡!這一發現說明:二輪摩托車原本應該是有牌照的,那它的牌照又去哪了呢?

順著大架號的這個線索,民警迅速與二輪摩托車真正的車主張某某取得了聯繫。據張某某稱,自己的二輪摩托車於2014年12月份被盜,並於2015年1月份報案。

至此,事情的真相漸漸浮出水面:呂某所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及牌照均屬於被盜所得。近日,該案已移交至武都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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