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溪法院網訊 近日,以為欠銀行的錢可以不用著急還的李某兩兄弟,被蘆溪縣人民法院強制拘傳,眼見要被司法拘留了,趕緊催促家人送來了3萬元借款本金和利息8千元。
2012年,李某兩兄弟聽說農業銀行可以貸款用於農業建設,遂以一人借款一人擔保的形式借款3萬元。借款到期後,兩兄弟卻自認為銀行的錢不用著急還,當銀行工作人員催收時,只陸續還了部分利息,並以各種藉口拖延還清本息。銀行無奈只得起訴至蘆溪法院,法院最終判決李某兩兄弟歸還借款3萬元及利息。
執行中,執行法官多次聯繫李某兩兄弟要求履行判決書確定的還款義務,可兩兄弟均推辭,屢次爽約,並躲避執行。經傳喚拒不到庭後,執行法官組織法警將其拘傳,迫於拘留壓力,李某兩兄弟慌了神,主動聯繫其家人還款,當場支付了3萬元借款本金和8千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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