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业务实施细则出炉

本报讯 在11月证监会指出将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后, 12月31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发布《H股“全流通”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所表示,为落实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规范H股“全流通”的登记存管和交易结算业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深交所联合制定了《H股“全流通”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另外,《细则》有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功能(包括额度内供股和公开配售)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后续待技术系统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具体上线时间另行通知。中金公司也指出,根据统计,符合“全流通”条件的H股公司数量约160家,对应的可供“全流通”的股份市值1.64万亿港元,占这约160家H股公司的总市值67%,占港股市场总市值31.9万亿港元的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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