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刮擦小车,司机因视觉盲区浑然不知而“逃逸”,汉寿交警妥善处置


货车刮擦小车,司机因视觉盲区浑然不知而“逃逸”,汉寿交警妥善处置

3月16日,常德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罐头嘴中队费尽周折,求同存异化纠纷,真情实意解疙瘩,办结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月2日,有人报警称,在S224省道罐头嘴中学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厢式货车与一辆号牌为湘A2DS*6的小车相撞,小车受损,无人员伤亡,但货车“逃逸”。

经查,湘A2DS*6小车驾驶人叫徐某南,家住长沙市雨花区。办案民警调看路口监控发现,货车的号牌为湘AD09*1。当日10时49分许,货车在主干道直行,途经十字路口时,其左侧与从支道驶入的小车车头发生轻微挂擦。

小车司机认为,货车在事故发生后未停车就走了,属交通肇事逃逸。但从监控录像来看,货车体积较大,存在视觉盲区,其驾驶人是否知道发生了事故,还有待进一步核实。

当时,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警力非常吃紧。经请示,对于这类轻微交通事故,在尽快锁定证据的前提下可以稍后一点处理。为此,办案民警如实告知徐某南,请他回家等候调查结果。

哪知,徐某南在家等了一些日子后,却一张“状子”把中队告到县长信箱,称他们“不作为”。 其实,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办案民警一直在查找货车,只是货车的情况非常复杂。

经查询,货车的所有人叫陈某电,登记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某街道某社区,联系电话为座机,座机无人接听。查完机动车登记信息又查陈某电的身份信息,陈某电却是河南省宜阳县人。好不容易找到他的手机号码,拔打过去却是空号。

几经努力,好不容易弄清陈某电现在的手机号码,却被告知货车早已转手他人,陈杨,湘潭县人。又是几经周折,办案民警才最终查清货车现在的驾驶人是湘潭县某乡的蒋某林。

找到蒋某林时,他一头雾水。他承认曾驾车路过案发路段,但不知道发生过交通事故。当办案民警翻出监控录像时,他才知道交警部门找他的目的。其实,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与视觉盲区有关,轻微挂擦发生时蒋某林确实不知情。不过,他表示愿意赔偿对方的损失。

当徐某南得知办案民警为他的这起小事故付去了如此多的心血时,非常内疚地说:“错怪你们了,我道歉。”

3月12日,事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蒋某林赔偿了徐某南的全部损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