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疫情期间销售伪劣口罩案

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疫情期间销售伪劣口罩案

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疫情期间销售伪劣口罩案


3月13日,萧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经查,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经营某药店的过程中,未核实供货方身份和资质,在明知从供货方处购买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可能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将上述口罩销售给不特定消费者,并从中获利。经鉴定,涉案口罩均不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国家相关标准。

该案系萧山区检察院12309热线接到的全省首例涉疫口罩举报案件。获悉线索后,萧山区检察院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举报人核实相关情况,联系公安机关会商案件情况,并于当日提前介入该案。

立案后,萧山区检察院与萧山区公安分局联合发布通告,引导购买过该批口罩的群众及时报案,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破。


相关链接:去这里买过口罩的注意了!

萧山区检察院、萧山区公安分局联合发布通告

2020年2月5日中午,萧山区检察院12309服务热线接群众举报,反映萧山区所前一药店出售假冒口罩。获悉上述线索后,萧山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向举报人核实相关情况,并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分析,部署下步工作。当晚,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线索前往被举报的药店。2月6日,萧山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据嫌疑人陈某交代,案发前已有6000余只口罩出售给不特定消费者。

2020年2月7日中午,萧山区检察院12309服务热线再次接到另一群众举报,称自己春节期间也在所前镇某药店买到了疑似假冒医用口罩。萧山区检察院经初步分析后,已将该线索移交至区公安分局。经查,口罩来源均为所前镇同一药店。

为便于司法机关在最短时间内尽可能地寻找到购买过该批假冒口罩的群众,查清该批次问题口罩的去向并予以追回,降低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社会危害,现向市民发布联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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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缪家村正心大药房

负责人陈某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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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萧山区检察院、萧山区公安分局在办理陈某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一案时发现,陈某涉嫌在疫情期间出售假冒伪劣的医用口罩给不特定人群,存在安全隐患。为尽早查清问题口罩去向,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2020年1月24日至2月5日期间,在萧山所前镇缪家村大治桥南10-1号正心大药房(所前店),购买过“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颜色分别为蓝色、黑色、粉红色)的消费者,请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系。

联系人:

倪警官,联系电话:0571-82732110

周警官,联系电话:0571-83587835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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