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余名消费者在鞍山市某摄影会所办理了会员卡,交付了预付款。2016年会所停止营业。消费者认为其在某会所预定摄影服务,并且已经缴纳了预付款,会所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无故停止经营活动,导致消费者拍摄的照片没有取到。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某会所承担违约责任,返还消费者照片、退还预付款及产生利息。
法官说法:
消费者与某会所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某会所停止营业,无法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属违约行为。
教你维权:
商家应当依法履行服务合同,无法履行需与消费者商定同意。如您遇到此种情况,有权追究商家服务中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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