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縣成功化解一起復雜矛盾糾紛

2020年3月6日,隨著執行金額全部兌現和息訴罷訪協議的簽訂,佳縣王家砭鎮曹某某、徐某某兩家涉及鄰里糾紛、民事賠償的一起復雜矛盾糾紛,終於塵埃落定,得到妥善解決。

事情還得從2017年10月說起,王家砭鎮某村,曹某某與徐某某因修補水路、出路發生爭執,致使曹某某輕傷二級。2019年7月,經法院判決,徐某某賠償曹某某醫療費、誤工費等約11.3萬元,因徐某某年紀較大,家庭生活困難,無可供執行的財產。鑑於曹某某生活困難,佳縣法院先後兩次對曹某某予以司法救助4萬元,但剩餘的執行金額一直無法兌現,兩家矛盾糾紛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分管領導負責,相關部門、王家砭鎮政府配合,成立工作專班,妥善解決矛盾糾紛。工作專班與村委會積極對接,動員當地知名人士劉保存、白東平和雙方親戚10餘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疏導雙方及其家人的思想,講解法律政策,並召開座談會,與曹某某和劉某某(徐某某兒子)商討解決方法。經過十多天的奮戰,最終,劉某某在自己生活也較困難的情況下,替其母親償還了剩餘執行金額和案件審理費等,雙方從2017年開始的矛盾糾紛終於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來,佳縣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嚴格落實縣級領導每日坐班接訪、縣級領導包抓化解等制度機制,定期召開信訪事項研判會議。各鎮(辦、中心)、各部門積極擔當,主動出擊,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僅2019年,就化解400餘起,特別是峪口便民服務中心曹某某、佳州街道辦楊某某等十多起信訪積案老案得到徹底解決,有效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確保了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通過這次化解工作,佳縣深入總結了六條經驗做法。一是領導高度重視。信訪工作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主要領導幹部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親自安排,親自協調,親自督導,才能把問題吃清,把責任夯實,把矛盾化解。這件案件中,縣委書記劉生勝到曹某某家中瞭解情況並批示督辦,縣長楊政接訪,分管領導督辦,促成了這起矛盾糾紛妥善解決。二是部門密切配合。複雜信訪案件大多涉及多個鄉鎮和部門,各鎮(辦、中心)、各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遇到矛盾糾紛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密切配合,共同解決疑難複雜案件。這件案件中,涉及法院、公安、信訪等多個部門,各部門在工作中齊心協力,不推諉扯皮,確保了各項工作快速推進。三是善於借力化解。化解矛盾糾紛既要黨員幹部衝鋒在前,也要善於借勢借力,動員親戚朋友、矛盾化解能手從外圍開展工作,才更容易找準主要矛盾,找到突破口,這也是讓群眾化解群眾矛盾,實現矛盾化解在基層的重要舉措之一。這件案件中,工作專班積極動員當地知名人士白東平、劉保存和雙方親戚朋友10餘人疏導思想,為化解工作找到了突破口。四是疏導情深暖心。有些信訪積案老案,由於當初工作方式方法不當,導致矛盾激化,越來越難化解。在化解工作中,要站在當事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多傾聽,多安慰,多講暖心的話,才能得到當事人的配合。這件案件中,工作人員認真聽取了雙方的困難、委屈,耐心安慰、引導,讓當事人體會到了工作人員的真誠,後來的賠償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五是後續持續跟進。許多複雜矛盾糾紛都是積怨已久,雖然一時化解了,但仍然存在復發的可能,這就要求我們在矛盾糾紛化解後,繼續通過包抓領導幹部、村委會、矛盾化解能手等,跟蹤鞏固,防止矛盾復發。這件案件中,雖然執行金額已全部兌現,但雙方矛盾由來已久,後續復發可能性仍然存在,鎮政府、派出所、村委會將繼續跟蹤,發現復發苗頭及時協調解決。六是及時排查化解。“排查得早、化解得了”是減少矛盾糾紛的重要原則,要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紮實開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行動,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這件案件中,雙方矛盾積累多年,最終在修水路、出路時爆發爭執,矛盾激化,導致一方受傷,一方破財,如果當初矛盾能得到及時化解,如今工作就會簡單許多。(陳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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