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一姐李湘,直播頻頻翻車,涉嫌違規


李湘,1976年2月10日出生於湖南長沙。

1997年主持湖南衛視《》。

2003年央視收視調查全國衛視最受歡迎主持人第一名。

2004年11月,正式離開湖南衛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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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曾經可是湖南臺一姐。

後來又嫁給了導演王嶽倫,事業與家庭雙豐收。

只不過現在她的主持事業並不算很好。

後來她便轉戰做淘寶直播賣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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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的直播間是相當精緻,鮮花圍繞著她。

在她每一次出鏡的時候總是穿金戴銀的相當豪氣。

大鑽戒,烈焰紅唇,金錶就成了她的經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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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在直播中。

我們不難發現。

她把助理是真的當助理。

李湘曾推薦過一款20元的精華液。

自己不敢用,讓助理試用。

助理為了展示所謂的食品級標準用料,直接當場喝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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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財經3月16日消息——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3月13日,主持人李湘在直播中向粉絲推薦一款新鮮羊肚菌涉嫌違規。

在直播中,李湘稱——

"你會吃到最新鮮的羊肚菌,這個我跟你說,補身體絕對是滋補最好的,它可以增強抵抗力,益腸菌、助消化、補腦提神、補腎壯陽,給老人吃非常好,年輕人吃也可以,小朋友吃也可以,全都沒有問題。"

北京市第十屆律師協會副會長邱寶昌指出,李湘這段直播涉嫌違法三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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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寶昌稱——

"第一,《廣告法》第九條規定,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李湘使用了"絕對"這樣的語言;

第二,在描述羊肚菌的功效時,沒有區分其藥用和食用,容易誤導消費者羊肚菌可以治病,如果有消費者因這種宣傳而食用造成不良後果,就違法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李湘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73條,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自然人進行代言需要對代言產品真實吃過或用過,如果代言產品出現問題,代言人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他還指出,直播帶貨模式仍需要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直播平臺需要承擔起相應責任。

目前,直播帶貨存在兩方面問題——

一是網紅直播存在不同程度誇大宣傳。

二是平臺對網紅促銷秩序缺乏擔當,對售賣商品缺乏嚴格標準。"

此次直播翻車對李湘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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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直播翻車,李湘早已輕車熟路。

之前,李湘直播賣貂皮。

要知道這應該屬於高檔消費品了。

但是貂皮卻是很多人都喜歡的。

特別是女孩子。

第一,貂皮穿著很襯氣質。

第二,貂皮也是一種身份的代表。

按理來說,應該很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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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從李湘開始直播的時候,銷量是26。

直到她直播完成銷量還是26件。

也就是說整場直播李湘一件這樣都沒有賣出去。

她還直播賣過黃景瑜代言的奶粉。

最終也只賣出了77罐。

但其實李湘也賺錢了。

至於沒有賣出去,那就是商家賠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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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曾經的主持一姐,卻在直播中頻頻翻車。

據知情網友介紹,請李湘來直播賣貨,5分鐘的報價需要80萬。

商家花了80萬請她來做直播。

她一件都沒有賣出去,80萬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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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李湘直播更是被批不走心。

不夠專業。

賣的東西自己都不試的。

之前直播賣口紅。

從來沒見她上過嘴。

只是在手上淺淺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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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網紅,為了給消費者帶來更直觀的顯色。

口紅上嘴上到把嘴皮都擦破了。

並且她還說幾十塊錢的化妝品她是看不上眼的。

卻在直播中拼命介紹幾十塊錢的化妝品。

還呼籲大家快去買。

甚至還發生樣品與實際不符的情況。

欺騙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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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圈錢可以說是昧著良心。

也遭到很多網友的吐槽和謾罵。

但是,也不難理解網友的心情。

這種炫富式直播,圈錢無底線的嘴臉。

沒幾個人會喜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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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炫富,又一邊推薦那些自己看不上眼的產品賣給消費者。

既然這麼瞧不起,又何必來圈"平民"的錢呢?

自己安安心心當一個"闊太"不好嗎?

不管是各行各業,都應該有最起碼的職業道德。

人沒有貴賤之分,職業也沒有。

腳踏實地,問心無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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