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擅自更換工人的勞務派遣公司,工齡為零,幹了好幾年以新工續簽合同,怎麼辦?

陝北小哥LR


很明顯,用人單位跟勞務公司串通好了,聯合坑害勞務工,也許這家勞務公司本來就是用人單位的三產或者關係戶開的,成立的目的就是損害勞務工的利益。壞就壞在,這些單位就是不讓你變成無固定期限合同工,清零工齡就是為了少發你的工齡工資和基本薪酬。歸根到底就是,既要方便的地辭退你,也要狠狠壓低你的工資和社保,省心省錢。

從基本邏輯看,用人單位有什麼資格換你的勞務派遣公司呢?你的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只是勞務輸出關係,但是為什麼用人單位可以更換勞務公司呢?很簡單啊,用人單位是甲方,是出錢的,是勞務公司的“金主金爸爸”。

舉一個例子:

你叫張三,是太陽勞務公司的合同制員工,然後被太陽公司派到用人單位月亮單位工作。你張三是太陽公司的合同工,與月亮單位沒有任何人事關係和工資關係。月亮單位只是使用你的勞務,然後支付給勞務公司費用,勞務公司給你發工資、繳社保。

假設,月亮公司對張三不滿意,就可以把張三退回太陽公司,說,換一個李四來用,張三不聽話。那麼,太陽公司不敢得罪月亮單位,就把你叫回來,換一個李四去。然後把你給辭退了。這是正常程序。

但是,月亮單位怎麼可以讓張三換一家星星勞務公司,重新籤合同,而且工齡不算。張三就是新職員,工資低,社保低,光關鍵的是重新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到了幾年就讓張三換一家勞務公司,目的就是壞壞的,就是不讓張三成為某勞務公司的無固定期限合同工。這樣利於隨時可以辭退你啊,補償金更低。

所以,為什麼用人單位這麼做呢?一定是與勞務公司串通好了,壓低勞務工的工資,方便勞務公司隨時辭退員工。遇到這種無良的公司,基本就是挨宰的份,那麼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收集證據,到有關部門去申訴,只要你拿出你連續工作的證據,看看有關部門能不能保護你吧。為你祈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