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金小妹科普丨疫情之下,騙子還在這樣“營業”

3.15來了,全國疫情防控還在緊張進行中,最近你通過“特殊供貨渠道”買口罩了嗎?收到“紅包返利”的群邀請了嗎?點開“捐款獻愛心”的鏈接了嗎?接到“航班服務人員”的退改簽電話了嗎?看到“班主任”讓交學雜費的消息了嗎?

注意了!疫情期間這些你可能遇到的事,分分鐘都是坑喲!防騙和防疫同樣重要!!!金小妹今天和大家擺一下,最近新出現的網絡詐騙手段不小心踩坑怎麼辦?該如何預防?要怎麼維權?



盤點:網絡詐騙“新招數”

近段時間,網絡詐騙的新招數,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01 虛假銷售或低價出售防疫物資。不法分子利用疫情期間,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護用品緊缺之際,通過微博、微信、QQ、直播平臺等發佈虛假信息,打著低價的幌子誘騙受害人轉款,收到貨款後拉黑受害人,實施詐騙。

天天3·15金小妹科普丨疫情之下,騙子還在這樣“營業”

02 網課詐騙。受疫情影響,學生們在家中通過網絡課堂的形式開展學習。騙子們窺見“商機”,以紅包返利等手段實施詐騙。還有騙子伺機混入學校的網課群、家長群,冒充班主任,向家長收取學費、培訓費等。

天天3·15金小妹科普丨疫情之下,騙子還在這樣“營業”

03 非法集資型詐騙。不法分子通過虛假網站和微信等軟件,冒充慈善醫院、愛心人士等發送“獻愛心”的虛假募捐信息,或以孩子、親屬突發高燒、已隔離等理由發起眾籌“醫藥費”等,騙取受害人錢財。

支招:如何避免陷入騙局

針對以上三種網絡詐騙的新招數,金小妹給廣大消費者們支招,做好這些防範,避免陷入騙局!一定要當心啊!

1務必提高防範意識!在購買口罩、體溫槍、酒精等防疫物資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輕信微信等網上不明售賣信息,謹防上當受騙。

2學校一般不會再群內發送二維碼,讓家長轉賬支付學費。家長在收到掃碼消息時,切勿急於匯款,一定要直接與班主任核實真偽。

3無論核實,不要隨意點擊來歷不明的鏈接;投資貸款一定要選擇正規金融機構;不要隨意透露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號、銀行賬號、密碼等。

疫情防控期間,口罩是咱們的剛需。金小妹以口罩為例,給大家捋一捋怎麼能避坑不入。

消費者購買醫用口罩,怎樣避免不入坑?

首先,不論是在線上還是線下購買口罩,一定要找正規渠道。網上購買要在正規網購平臺進行,線下購買要找正規藥店,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代購、朋友圈、微信群代買代售。

其次,消費者購買醫用口罩時,想知道企業生產信息、批准文號等,可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點擊“醫療器械”→“國產器械”,輸入要查詢的企業名稱,就可以查詢口罩詳細信息。

☞ 如果已經遇到詐騙怎麼辦?

保存好聊天記錄和購買記錄,銀行號碼和對方轉款,並立即報警。

☞ 如果購買到高價商品,或是假冒偽劣商品,又應該怎麼辦?

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科普成果檢驗,ding進入答題環節

看完視頻裡的金小妹科普,再遇到網購消費陷阱,知道怎麼辦了嗎?

1.小王買了一批自用口罩,不知道真假,怎麼辦?

消費者購買醫用口罩時,想知道企業生產信息、批准文號等,可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點擊“醫療器械”→“國產器械”,輸入要查詢的企業名稱,就可以查詢口罩詳細信息。

2.小金在某藥店買了一批口罩,比原價貴了10倍並且還是劣質產品,小金應該怎麼辦?

立刻撥打12315投訴電話。售賣高價商品,不法商家以非法經營罪定罪,最高可判處十五年。售賣假冒,劣質產品,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3.何先生通過微信購買了一批防疫用品,付款後商家一直沒有發貨並且把他拉黑了,怎麼辦?

何先生應該保存好聊天記錄,購買記錄和支付憑證,立刻報警。商家屬於虛假銷售,以詐騙罪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

4.張先生在1月26日預定了閬中古城民宿,因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響應居家隔離,因此無法離開居住地。未能出行與商家協商退款無果應該怎麼辦?

張先生應該向南充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投訴,說明緣由。消費者受政策影響,無法按照約定履行合同,屬於不可抗力的範疇,故消費者預付的民宿定金可以免於合同履行,同時民宿經營者在這期間也不能正常開業,所以也無法按約為消費者提供住宿場所,故雙方均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的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四川成都市的劉同學在用爸媽手機上網課時,誤入了QQ粉絲群,進群之後,群裡有人誘導她玩返利遊戲:刷一百就返一千,短短几分鐘就被騙走了2萬元。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呢?

父母應該立即撥打110報警求助,事後及時向孩子進行金錢教育,教會孩子正確使用網絡。

6.小劉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聲稱自己是防治新冠肺炎藥物研究所的,他們已經研製出新的“防疫特效藥”,吃了之後能增強抵抗力,不會感染新冠肺炎。小劉信以為真,前往對方提供的釣魚鏈接購買,誰知對方獲取了他的銀行信息後直接盜走卡上3萬元。小劉該怎麼辦呢?

報警!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提出要依法嚴懲詐騙、聚眾哄搶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研製、生產或者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者捏造事實騙取公眾捐贈款物,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疫情當前廣大人民群眾務必提高防範意識,在網購口罩、體溫槍、酒精等防疫物資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輕信微信等網絡上不明售賣信息,謹防上當受騙,無論何時,提高防範意識,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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