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全市境內高速公路出入口、普通公路省際、市際路口繼續執行原有管控措施
❷ 無特殊情況,非必需人員不得離鄂。
❸ 省域內跨市(州)憑湖北健康碼“綠碼”測溫正常後通行,無需提供車輛通行證等其他證明材料。
❹ 市域內跨縣(市、區)駕車出行憑湖北健康碼“綠碼”測溫正常後通行,無需提供流入地接收證明和其他證明材料。
❺ 個人確有出行需要的,須申領電子通行證的,經縣級指揮部或鄉鎮(街道)或所在單位審核後,可申領。
❻ 所有流動人員必須主動“亮碼”,戴口罩、不聚集,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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