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與職稱全面打通可“互評”,今年評職稱真不難!

很多想評職稱的人都在盼望著職稱能改革!現在機會來了,職稱制度大改!人社部已明確,職業資格與職稱全面打通可“互評”破除唯學歷、資歷、論文...大家如果還有其他想了解的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關於新規解讀還有職稱乾貨我們每天都會為大家更新。

職業資格與職稱全面打通可“互評”,今年評職稱真不難!

職業資格與職稱全面打通可“互評”!破除唯學歷、資歷、論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佈《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職稱制度大改,職業資格與職稱全面打通可“互評”破除唯學歷、資歷、論文、獎項等傾向,以下重要政策,建築業朋友應予以關注!

1.增設正高級工程師。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職稱分設員級和助理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

2.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工程技術領域實行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開展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3.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按照兩類人才貫通條件大體平衡、適當向高技能人才傾斜的原則,搭建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成長立交橋。在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可參加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可免於理論知識考試,注重技能水平考核,合格後取得相應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工程技術人才各層級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助理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員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5.堅持科學評價。以職業分類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分類制定評價標準,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突出技術性、實踐性和創新性,鼓勵工程技術人才多出原創性高水平成果。

6、科學對待論文、論著等研究成果,科學引文索引、核心期刊論文發表數量、論文引用榜單和影響因子排名等僅作為評價參考,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可“一票決定”

7、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根據需要自主確定。

職業資格與職稱全面打通可“互評”,今年評職稱真不難!


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二)助理工程師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範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三)工程師

1.熟練掌握並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瞭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複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範圍內較複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複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5.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四)高級工程師

1.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和建設重大工程項目,能夠解決複雜工程問題,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取得工程師職稱後,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承擔研製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於國內較高水平;

(2)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3)參與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

(5)作為主要參編者,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範的編寫。

4.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幹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5.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6.不具備前項規定的學歷、年限要求,業績突出、作出重要貢獻的,可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具體辦法由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另行制定。

(五)正高級工程師

1.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或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推動了本專業發展。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範作用。

4.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後,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研製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2)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3)承擔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國內領先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

(5)作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範的編寫。

5.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幹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6.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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