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可以房屋退租嗎?注意什麼?

路遙知馬不停蹄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會租房居住或者是用於商業活動,在租房時都要簽訂租房合同,按時付給房東租金,租房時都要約定租房的期限,一般情況下不能退租。那麼疫情期間可以要求退租嗎,華律網小編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疫情期間可以要求進行退租嗎

因為疫情原因要求退租,屬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要求進行退租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綜合以上介紹,人們都知道,這次的疫情對人們的生活造成了影響,但是在租房後,因為疫情的原因要退租,不屬於合同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楊赫一羽


如果是單位正規的可以的,但是如果是私人的就不可以,雖然疫情期間沒有過來,但是房租要交,我這邊的房東我跟他說過免租他都說我給你免租誰養我,我說現在疫情期間,支持一下,他既然說那你賺到錢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跟我分一點啊,所以我我不想在跟他說下去了。所以部分私人房東免租都不給,何況退租!不過華強北龍勝 通天地市場免租,確實值得表揚!


逗比潮汕哥


1.本次疫情從性質上講屬於不可抗力。如果因為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活著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因為不可抗力,繼續履行合同會損害一方利在處理相關民商糾紛中,堅持事實求實原則,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原則。

2.通常對於構成不可抗力情形的的非金錢債務,除非法律另有規定,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主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對於雖然不構成不可抗力,但受疫情影響履行合同對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的,可以參照情勢變更原則處理益的,可以根據情勢變更原則請求變更合同;

3.基於上述規定及題主描述的情況,如果題主想解除合同,你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本次疫情導致是實質上無法使用租賃房屋,並且因為疫情導致你後繼無法實現你簽署租賃合同的目的。

4.從程序上講,你需要及時通知出租方,並提供遭遇不可抗力的證明,如政府的管制文件等。同時,你還需要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如水電費損失等。

5.基於你的描述,感覺申請減免房租比較容易實現。如果要解除合同,在疫情很快結束的情況下,有難度。


上海Wang律師


我認為可以退租,但是應當承擔一部分房東的損失。

一、相關規定

本次新冠疫情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情形。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和不能克服的情況。如果構成不可抗力,可以減輕或者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既然教育局已經下達了無限期停業的通知,可能長達半年無法營業,那合同的主要目的將無法實現,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解除合同。

當然,以上的事實需要證據來支持,具體停業時間是多長,是三個月還是半年,將直接影響是認定為解除合同還是變更合同?

如果符合情勢變更原則,雙方重新簽定合同,適當減免租金,但合同需要繼續履行。

二、解決辦法

現在很多地方的中小學都沒有開學,因為延誤了課程,一旦開學,基礎課程都將佔用很多的時間,題主所開辦的校外輔導機構將受到影響。

最好還是退租,讓房東將房子重新租賃給受疫情影響較小的行業,更為妥當。

一旦進入訴訟程序,房屋也租賃不出去,題主開辦的機構也無法營業,雙方都將承擔風險,還是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為好。


法苑小馬叔


一、可以退租,但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為疫情原因要求退租,屬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要求進行退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綜合以上介紹,人們都知道,這次的疫情對人們的生活造成了影響,但是在租房後,因為疫情的原因要退租,不屬於合同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退租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還有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諮詢華律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冰凍梨子醬


你好我是安軒,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一月份籤的合同,可以根據當時你是怎麼交的房租,來和房東協商,(押一付三 還是一交一年)房東要是咬著有合同硬是不給你退這也是合理的

我覺得你的房東,會把租賃時間往後延期幾個月,就是疫情結束後再給你計算房租

畢竟這次疫情是不可抗拒的,誰也預料不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好多行業都收到了損失,房東也是可以理解你想把損失降到最低的心理。

要是轉租一時半會兒也許也很難租出去,畢竟疫情期間大家都在家宅著呢

要是走法律程序是很麻煩的,各種瑣事兒,再說了得罪房東,房東硬拿合同給你說事兒,你就好好研究一下合同,看合同上有沒有提到遇到不可避免的事情能不能退租

不可抗拒的疫情,和房東關係不大,除非合同上有體現。

房東是把房屋使用時間組給租客,至於租客做生意掙不掙錢和能不能開門營業,這就要好好研究一下當時籤的合同上是怎麼寫的了

還有政府不讓開門營業也是對這次疫情能降低損失的一種措施,在其位謀其政嘛

其次疫情過後我們老百姓申請一下,看國家政府能不能給我們分擔點損失。把損失推給房東,我覺得不太合理

畢竟退租後房東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再找到下一個租客

各退一步海闊天空

好了我的回答就到這裡祝你生活美滿,幸福安康




為愛朗讀修心


您好,我是十年房產,一個不以成交為目的的佛系銷售!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我的建議是儘量協商,不要走法律程序!為什麼這樣說呢?

我做房地產十年,遇到過各種租房,租商鋪糾紛情況!通過法律解決,首先要找律師,然後訴訟,宣判結果,然後繼續上訴,強制執行。這個過程很長,而且費用也不少,起碼大幾千甚至過萬!

跟業主協商也會有幾種情況:

1,業主同意停工期間免租

2,業主同意終止合同退押金

3,業主不同意退租,也不免租金

當然前兩種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如果遇到第3種情況呢,可以把你的情況說的“嚴重”一點,遇到疫情不可抗力因素,你的經濟條件已經無法繼續承擔租金,公司不能繼續運營!

你也可以退讓,給業主一定的補償(比如1個月租金)因為換位思考,如果業主租給其他行業,可能可以正常營業的,那業主就沒有損失。還有現在你退租,業主這幾個月時間很難再找到租客,起碼要等到疫情過去才能再出租!

協商談判也需要一點技巧,同樣的一句話換種方式可能就得到不同的結果,說話儘量讓對方舒服一點,換位思考!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幫助,祝您好運[可愛]



十年房產


我想問下,房東難道就沒有壓力麼?房東買房的錢就是大風颳來的麼?

我覺得應該辯證的看待,問題不是出在房東和房客哪一單方面身上,而是應該想辦法尋求共贏!

首先房東應該到相關部門諮詢瞭解相關信息:什麼時候能開門?關於這樣的民事經濟糾紛會面臨什麼結果?國家對於特殊群體特殊情況人群是否有補貼?如果房東有貸款是否可以申請短時間降貸或者貸款優惠活動等等,而房客也不要一上來就直接要求免租,大家都不容易,相互理解,你這兒可能是半年不開門賠房租,房東那說不定還不上貸款,又面臨大批租客退房無法續租陷入財務危機,說不定房子都會被收走!

租客可以想想能否利用租的房子乾點別的什麼事兒?(比如做些加工型生產行業,餐飲、食品、用品配送)或者跟房東達成君子協議,比如:房東能否給予3個月左右的免房租支持,房東幫你度過難關不至於導致你關門歇業,從長遠發展看房東也是受益方!或者延長原來合同租賃時間,等等!

不然鬧翻了,你堵他家門他不退租金,鬧來鬧去誰都不好看,賠了夫人又折兵!到最後總之計量雙方把利弊擺出來尋求一個互利共贏的結果最好!個人意見,及供參考!


達叔i


因為疫情的特殊情況,如果不想回到租房處繼續居住,就得和租房的房東好好協商了。

已經交了一定時間的房租定金,不去住就會想到把剩下房租要回來。按照正常情況,沒住到時間房主是不會返還這筆錢的,是自己原因不想住了,違約的是自己,責任也得自己承擔。這次疫情就不同了,房主也會說,又不是房主不讓住的,還是不能返回房租。這種情況最好就是諮詢律師了,看律師怎麼解決吧,畢竟什麼都大不過法律。

沒回去住,房主是沒有權利把房子私自轉租出去的,要告訴房主會盡快回去把東西收拾帶走。如果房主在沒經過你同意的情況下,動了你的東西,把房子租給別人住了,這就屬於侵權了,走法律程序來解決吧!

要保留好租房時的一些票據,必要的時候這些證據就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和傷害!




愛笑的快樂姐


據法律界人士表示,“長租合同目的主要為居住,其次為物品存放,疫情並不充分影響以上兩點合同目的。單方面要求免除租金並不合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你的案例中,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存在法定免責事由。因其租房是為了居住,疫情並未造成其不能實現該合同目的,解除合同不屬於第九十四條規定之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形,亦不可援引第一百一十七條將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因此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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