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佈2020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涉及食品、醫療、教育培訓、房地產等多個領域,共計12起。其中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因廣告混淆概念誤導受眾,被罰款30萬元。
《齊魯週刊》融媒中心記者注意到,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3月12日的公告稱,永和(中國)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在微信公眾號中發佈了題為“這杯國飲,果斷讚了!”的廣告宣傳,含有“永和豆漿的產品作為國禮走進各國駐華大使館”的內容。
經查實,當事人在非正式場合向個別使館工作人員贈送其產品,贈送行為和產品均未經政府授權,與廣告宣稱嚴重不符,混淆概念誤導受眾。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等規定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0萬元。
記者登陸永和豆漿微信公眾號上查詢以“這杯國飲,果斷讚了!”為標題的文章,並未查找到相關文章信息。
針對上述廣告違法一事的具體情況及處理方式,3月16日10點開始,齊魯週刊融媒記者多次就此致電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電話撥通後,記者表示希望瞭解一下此次被罰事件以及公司如何整改事宜,但工作人員未說一句話直接掛斷電話,隨後記者多次撥打該號碼,再次遭遇掛斷電話,截至記者發稿前並未收到對方任何回覆。
公開資料顯示,永和(中國)股份有限公司為永和豆漿品牌運營方,成立於2009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為林建雄,註冊資本6735.06萬人民幣,主要經營範圍為:食品流通、食品設備、包裝材料,餐具、茶具、器皿、飾品的批發、新食品研發,註冊地為上海靜安區。
天眼查信息顯示,2019年9月,永和(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因發佈虛假廣告被行政罰款。經記者核實,2019年9月被罰與此次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佈的為同一起事件。
自封“國飲”,並沒有得到預想的宣傳效果,還給品牌帶來不小的負面影響,永和豆漿這次操作正是給眾多商家提了醒,廣告宣傳也需真實、守法。
記者:董忱
版式:秦夢琪
初審:秦夢琪;複審:王欣芳;終審: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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