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子”之罵可以休矣


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至今,全民對於社會捐助的關注日甚一日,演藝明星自然又首當其衝。

大抵是長期以來都知道明星平日收益奇豐,所以每臨大災對他們的捐獻便有極高的期待。但,熱切的人們往往失望,不是有人沒捐,就是捐得太少。於是,憤怒之情鋪天蓋地,諸多國罵中,“戲子”一詞高頻使用,蔚然成風。

看之聽之,不由喟然長嘆:民風如此,何其悲哀!

“戲子”,舊時對演藝界演職從業者的蔑稱,既看得到從業者的心酸,也展示著娛樂者的不屑。演戲者和娛樂者頓時分出了個高低貴賤來。文明至今,人人視平等為權益首要,到今天卻偏偏以不平等待人。若以“人生而平等”的現代文明理念去關照罵人者,我們豈不可直截而問: 你們有何資格罵人“戲子”?

若論演藝界明星收益畸高,市場經濟,願打願挨。市場在那裡,明星們付出勞動收割利潤,不偷不搶(偷稅漏稅例外)天經地義。你眼紅什麼?

若論天災人禍面前的捐助如何,出乎一個人的社會責任和道義擔當。有擔當就值得我們去稱讚,何論多寡?況且,你所輕蔑的許多“戲子”,每臨大災動輒數十萬上百萬地捐助,是平常人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你在辱罵他們的時候可曾捫心自問?

天災人禍來臨,平頭百姓最要關注的必是政府作為。政府者,公共職責所在也。其餘有產者、富裕者,無論財產何如,全為私人所有,個人道義,自願而已。誰又有權利做道德和義務的綁架?

我們讚賞他人的急公好義,仗義疏財。我們也必然尊重他人對自己財富的自由支配。如此,善良才是真正的善良,否則“道德綁架者”一副罵街的嘴臉,被迫捐助者一副受難者的表情,看了不叫人難受?“鐵肩擔道義”本是人間好事,但罵街的多了,受辱的多了,我們的社會就會一派烏煙瘴氣!

再則是,我們的各大網絡媒體,“戲子”受辱,你們負有不了推卸的責任。並非關乎政治的言論才是“不當言論”,然後條件反射,自然屏蔽,不符合法律規則的言論亦當平臺不可肆意放行的言論。“戲子”一詞,於人何其侮辱,侮辱於人早已入罪;即便不入民律,只剩江湖道義,此詞怎可橫行無忌?媒體從業者應當有媒體的職業道德約束,否則你的媒體僅是鬧哄哄的街頭,充肆著罵街的潑婦!

“戲子”之罵可以休矣!於國於民於善良於文化皆大有好處。文明興亡,匹夫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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