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城礦業繼續託管大股東旗下礦業資產 託管費上浮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國城礦業3月16日晚間公告,為充分發揮自身礦山資源專業管理和運營優勢,有效避免和解決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同業競爭,公司與控股股東國城集團決定續簽《股權託管協議》,繼續對其下屬多家企業進行股權管理,託管期限1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託管費則由2800萬元/年上調為4200萬元/年。此前,2020年一季度託管費已由700萬元上調至1000萬元。

2019年3月25日,國城礦業與國城集團全資子公司甘肅建新集團簽署了《股權託管協議》,建新集團委託公司對其所持有的內蒙古中西礦業有限公司、山西金德成信礦業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股權進行管理。一年來,公司對上述企業經營管理及技改成果顯著。為此,建新集團與公司簽定《股權託管補充協議》,決定將今年一季度託管費由700萬元調整至1000萬元,如後續託管企業數量持續增加,單戶企業託管費不低於300萬元/年。

根據目前國城集團下屬企業情況,此次重新簽署的《股權託管協議》將調整託管企業名單,調整後的企業包括:中西礦業、金德成信、四川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巴彥淖爾華澳礦業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烏拉特後旗歐布拉格銅礦有限責任公司、察哈爾右翼前旗博海礦業有限公司、西藏聖凱礦業有限公司、西藏昌都地區八宿縣賽西實業有限公司、阿圖什鴻利有色金屬開發有限公司。鑑於國城集團正在參與克州亞星礦產資源集團有限公司破產重整及收購新疆蔥嶺能源有限公司股權正在變更過程中,上述兩家公司一併納入本次託管範圍。原託管企業烏拉特後旗瑞峰鉛冶煉有限公司、巴彥淖爾華峰氧化鋅有限公司、甘肅萬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寶盛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因已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等原因,不符合託管條件,不再納入托管企業範圍。

國城礦業表示,本次託管主要系發揮公司從事礦業資源的專業管理和運營優勢,符合公司長遠利益;同時,可有效避免與控股股東的同業競爭,增強上市公司獨立性,若相關資產具備併購條件,公司可擇機進行併購。此外,受託管理的標的公司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其損益由委託方承擔或享有。(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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