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接受你的家人(兒女或者兄弟姐妹)找一個患過癌症的愛人嗎?為什麼?

ynApril


從個人出發點來說,我不同意,因為兩個人的愛情關乎到兩個人的家庭幸福,還是要理智的面對,不能自私的以為,選擇你愛的人是從你自己的出發點,每一段愛情,每一段婚姻,如果有親人的祝福,會非常幸福的。

如果選擇一個患過癌症的人去做自己的伴侶,那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對方的不負責任首先患過癌症的人不管從經濟上,從情感上都和普通人不一樣,

如果真的愛他她,不一定非要嫁給他或者娶她,其實成全別人的幸福,也是成全自己,得過癌症的人,其實不管和別人結婚都會給別人帶來麻煩,而且會帶來痛苦。自己的心裡一定要明白這一點。當然並不是說,患過癌症的人就沒有資格得到幸福。幸福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平等的,只是患過癌症的話都有復發的,可能一切都是未可知的,如果你真的和對方結了婚,以後會把他同樣也會帶來痛苦,無論從經濟上物質,還是各個方面。,就我個人來說都是不贊同的。,如果真的有親人非要這樣做,可以幫他分析分析,分清利弊。給他合理的建議。讓他自己做出來選擇,畢竟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他她自己要去過的,尊重每個人的選擇,生活要過成什麼樣子,取決於他自己的態度和自己的選擇,如果他真的和患癌症的人結婚以後過得幸福了,我們祝福,如果真的過得不幸,我們也要默默的為他加油。作為成年人都要為自己所選擇的路所付出應有的代價,

每個人都無權干涉任何人的生活,遇見這樣的事情,只能合理的建議,因為愛情,並不是說說而已。即便在純粹的愛情參加了柴米油鹽醬醋茶,都不是容易的,


乙奇381


我媽媽罹患乳腺癌,49歲手術,化療。不用藥,每年體檢,持續12年,期間手術後遺症如影隨形,自理可以,勞累不敢,生氣避免,由父親陪伴,忍讓,呵護,60歲復發,辛苦支撐,頻繁住院,昂貴藥物,一年之後去世,期間飽受痛苦,我作為子女幾乎崩潰,期間的辛苦不足掛齒,無助和無能為力才是壓倒我的最後一根稻草。

當時醫生的標準是手術以後生存期滿5年就可以視為治癒。媽媽經歷了十幾年,自身開朗樂觀,家人的陪伴照顧,經濟方面的支持缺一不可。

鑑於自己的經歷,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我不會同意。

一,結婚兩情相悅互相依存,相互支撐相扶相幫,健康的身體和心理這是必須的

二,患過癌症,他肌體經過大劑量的藥物侵蝕,不稱為健康,需要照顧,休養,陪伴,維持一個家庭不是病體所能擔當。

三,生病的人屬於有缺陷的人,不要怪我說真話,正常人好多事不能強求,因為病體的生存是有條件的。

四,單獨支撐一個家,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有這樣的遭遇。


138see


回答:看什麼癌症。

許多癌症目前治癒率很高,甚至完全治癒。這正常人一般無二,可以接受患過癌症的人,成為家庭新成員。

比方甲狀腺癌,這種癌已經從大病醫保剔除,有關醫學文章表示甲狀腺癌這個名子將不復存在。

我有好幾個朋友患過此癌,二三十年了,都活得很好。

另一種血液癌,醫院稱其白血病M3。這個癌是血液癌中唯一完全治癒的癌症,無論兒童還是成年人患上這種類型的癌如同中大獎。

能治癒且不影響美觀,生活質量的癌還有很多,如大腸癌,霍奇金淋巴癌,非霍奇金淋巴癌,兒童淋巴性白血病等等。

癌症不具有遺傳性,治癒後,結婚生子不會對下一代身體埋雷。

因此,正確看待癌症,與患過癌症的人同室共寑,相攜一生,好事。





石斌慧


我不會接受。

我首先聲明一下,我不是對癌症病人抱有成見。我只是從生活,經濟等方面考慮的。

第一,我們每個人都願意自己的親人過得好,尤其是對自己的孩子。希望他們在圍城裡,能夠是“一生一世一雙人”,希望他們終身幸福,白頭到老。但是,癌症病人,即使是很年輕的癌症病人,誰又敢保證他們能活到白頭呢?

像有些影星,如傅彪,還有曾經的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的播音員羅京,他們的治療條件應該說是非常好的,但仍然沒有躲過病魔,在人到中年時就永遠地離開了。

第二,癌症病人經濟上的壓力是很大的。即使有醫保,也僅僅是報銷一部分。再後續的一些買藥等的費用只能是自己掏腰包了。還有,即使付出了錢財,能夠治好病也好,但常常是人財兩空。

我有個好同學,她得了癌症,後來她愛人又因為癌症住院了,我到醫院去看過她們。在醫院裡,那錢比紙片子還不值錢。有時候,一天就花出去上萬塊錢。出院以後,她們常常從國外買一些抗癌藥。沒有一定的經濟條件,那根本就別談治病保命。

但“感情的事是最不能受人勉強的”。所以我只希望人們都活得健康快樂。


秋日雲


愛一個人是誰都阻止不了,如果是往幸福嚮往的話,不應該取一個癌症的人,會把家人和一個家族帶入痛苦深淵,癌症是絕症,雖然治好的復發幾率也高,轉移幾率也高,作為家人一定不同意堅決反對。

誰做人都不能那麼自私,一個人給不了另外一個人的幸福,就不能牽扯別人跟著痛苦,誰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誰都阻止不了誰的一顆心的嚮往,但相愛的人不能給對方帶來健康快樂,白頭偕老,絕對不能去害自己愛的人,只能是學會大愛了,放棄結婚的念頭。

雖然聽起來有點殘酷,當癌症是什麼病大家都清楚,愛可以陪對方走到生命盡頭,而這個絕症病人,一定不能給愛你的人一個婚姻,短暫的幸福會讓你愛的人受傷一輩子,愛雖然自私,但不能盲目,人生難得遇到相愛的人,但現實就是那麼殘酷,更不能讓自己愛的人受傷,孤苦伶仃走下半輩子。

大家平常要注意健康,少抽菸,少喝酒,少熬夜,生活規律要正常,多吃青菜水果,少吃油炸東西,有健康就擁有了一切,如果沒了健康,再多的錢也不是你的,再好的房子也不是你的,一切都是浮雲,希望大家健健康康!倖幸福福!美美滿滿!快快樂樂!





心寬容納百川


癌症在現代醫學上尚屬“不治之症”,患者發現早、病灶不在關鍵部位、加上醫治得當其生存機會就會長一點,但正常而言一般的癌症患者從發現到生命終結的週期不會超過二十年(這應該是最佳預測期了),因為癌症患者最致命的便是“癌細胞擴散”,一旦擴散至重要部位便是“回天乏術”了,所以明知道對方曾患過癌症卻堅持與之戀愛結婚者應該慎重,凡事要把最壞的結果考慮到,只有做好了充足的思想準備你方可為之,我們不奢求“白頭到老”,攜手四十年、五十年的願望總不為過吧?這“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未免有點“衝動”呢?當然我在此應該向癌症患者尤其是未婚患者致歉,這些言論對於你們來說是一種傷害和不公,似乎有意駁奪你們戀愛婚姻權,但我相信你們也應該是理性的,絕對不會把“危機”加給自己心愛的“另一半”,否則即使有一天你不幸離去時我想你可能也是懷著太多的不安而去的......


趙廣州156130073


如果是我的孩子,我堅決不同意孩子去找一個絕症患者做伴侶的,親人找我也會提出建議儘量別找,以後得負擔和壓力太大了,和一個長期身體不健康的人在一起生活,心情會很沉重,也快樂不起來,如果是結婚後才病的,那就沒辦法了,咋的也得照顧好他,婚前儘可能的不去找這個麻煩。


東方錢幣行


實話實說,我接受不了我的家人,去和一個癌症患者,談戀愛的,但是如果他們是認真的,而且經過深思熟慮地考慮過,做出來的決定,我也不會過份反對的,首先說自己的婚姻大事自己做主這是鐵定的,其次現在的癌症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很多都是有治癒可能的,所以還是尊重當事人的選擇吧。



飛常非常好


我贊同婚禮上司儀說的那段話:無論環境是好是壞,是富貴是貧賤,是健康是疾病,我都會愛你,尊敬你並且珍惜你,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我向上帝宣誓,並向他保證我對你的神聖誓言。

但不接受樓上提的問題;首先婚姻從開始就是要廝守一生的,而接受這樣的事實就決定孩子將來會痛苦一生,即使不是一生,以後也會有陰影。因為必竟深愛過,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眼睜睜的看著自己心愛的人離開卻無能為力,所以沒有開始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其次遺傳基因相當強大,如今隨著世界環境汙染嚴重,食品安全性愈來愈差,人類免疫系統逐步下降,人類健康十分堪憂。在沒有力量抵禦疾病的外來侵襲,只好內部肅清疾病產生的基因。

沒有歧視,也不是拒絕,只是實在沒有那麼多財力、人力去抵擋這無底的深淵。


青梅煮酒


從理性來講,我不贊同自己的家人找一個癌症患者,癌症就目前的醫療水平來說是個富貴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經濟做支撐,甚至最後人財兩空,家底殷實的還好,家底不好的會拖垮整個家庭。但我們畢竟不是自己的家人,如果自己的家人打心底要接受一個癌症患者,即使去反對也沒什麼用,與其跟家人鬧的不愉快,甚至成陌生人,還不如不去反對,去祝福他們,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盡力去幫助他們,給他們以關懷,和他們共同去期待,去創造奇蹟。將心比心,癌症患者也需要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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