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父母的錢,他們轉手給了你的兄弟姐妹,你會是什麼樣的感覺?

月光


我不會在意的。

我是70早,有個妹妹,也是四十多啦。從小不愛讀書,求她讀都不讀。所以工作也是各種不如意,跟山西籍妹夫婚姻生活、和公婆的關係也不是很和諧(重男輕女的根源)。

而我呢,各種死命掙扎之後,工作差強人意。先生很好,女兒很乖,給人一副夫賢女孝、公婆疼愛的美好外相。

前兩年,她離婚了,侄女在讀大學,畢竟她也要承擔一部分養育責任。相比而言,她比我要辛苦得多。

因此,父母都格外心疼她些(其實從來都是要多疼她些)。

比如,我們給了母親一套房子,她自己住著。

母親會把自己省吃儉用的錢,幾千、一萬二萬地塞給她,讓她拿去應急,啥時候會還嘛!

有點啥好東西,也是要帶給她。

父親也是,為了她要離婚重新開始創業,愁得哦。還拉著我湊本錢給她事業起步。

每次去她店子上看她,父親還要自己掏錢給她帶菜去。

母親的養老金不高,我自己每個月固定給母親幾百塊錢,給她貼補些。逢年過節有病啥的,單獨給紅包給母親。

父親那裡,因為他工資比較高,繼母收入也高,我沒有固定孝敬,但看著啥合適,也會買給他們;每週過去,要不帶點啥,要不就搶著付飯錢(不讓繼母做飯,基本上都出去吃)。

總之,儘量不讓父母為難。

所以,相比妹妹而言,我對父母,略好過她對父母。

但是,對父母偏疼妹妹的行為,我完全不會在意。本來就是自己的手足,自己也會格外心疼她。

我是這樣想的:

我對父母的一點孝敬,是體現我自己的一點烏鴉反哺之力。這是我能做的、該做的。

至於父母是否轉手就給了兄弟姐妹,那是父母的事。給出去的財物,就是別人的了,他們有權隨意處置。

他們要吃光用光也好,他們要拿去送外人也好,他們要給兄弟姐妹也好,都是他們的自由。

想想看,如果你給的東西,父母馬上就給了你的手足,證明你給的有多麼及時!證明他們早有此心!只是受限於局面和能力而已。還因為他們覺得你送的是好東西,他們才會馬上分享給他們最疼愛的其他孩子。

這樣想了,你難道不會為分擔了父母的壓力而高興嗎?類似於父母要瞌睡你給送上了枕頭、雪中送炭啦。

最多,特別一點的東西,如又貴又好卻賣相不好那種東西,我會特別提醒他們:東西很好,送給別人別人不一定知道價值所在,還是你們自己享用吧。像上次去涼山回來,帶的啥雞樅菌油,兩百塊一小瓶,我就特地講了,讓父母自己下麵條時做調料。

天下父母的心,絕大多數都是愛子、憐子的。

人子之道,其一是不讓父母為自己憂心,其二是盡力為父母分憂。

有能力的人,去外面的世界拼搶。家庭裡面,還是多多付出和包容吧。

畢竟,只有這一世的父母手足。






雲是鶴家鄉680


上高中時我住校,媽媽來看我,我用攢下的錢請媽媽吃他最愛吃的魷魚,可是媽媽不捨得吃,裝起來帶回家給姐姐和弟弟的孩子吃。其實我平時很節儉,很想和媽媽一起吃解解饞,可她不吃我自己吃我也吃不下去啊,總之心裡很酸,卻不知怎樣表達!長大後,可以賺錢了,我省下的錢給父母,父母自己捨不得會貼補給弟弟,我知道卻什麼也不說,我總不能因為這樣一分錢不給父母吧,畢竟父母養育我一場,不管他們怎麼做我都要孝順他們。也許做父母的都會有一碗水端不平的時候吧。


月光


可能是有點不太爽,但理解,很多父母,要麼是沒法一碗水端平,要麼就是總想著去幫助需要幫助的其他孩子。

很多父母,從小就很偏心,什麼好的,都會給偏心的子女,如兒子,或者老小。特別是兒子,很多父母,把女兒給的錢,轉手給了兒子,就是因為,啥好處都會想著兒子,這是從小重男輕女思想導致,沒有辦法,作為女兒的,總不能不孝順父母吧,雖然心理不太舒服,但也沒有辦法,只能說,希望做兒子的,能夠自覺,不要時時伸手向父母要錢,父母給錢,也不要覺得理所當然,這就要看做弟弟或者哥哥的,有沒有出息了。

還有一種情況是,一家人,總有有出息的,也有沒有出息的,有經濟條件好的,也有經濟條件差的。所以,經濟條件好的,給了錢,父母捨不得花,總想著去幫助經濟條件差的,可憐天下父母心,這種情況,也沒啥好說的,理解父母的做法。

另外要說一點是,既然把錢給了父母,他們怎麼花、喜歡給誰,他們自己決定去吧,給父母錢,是孝順父母,心意到了就行呢,至於他們把這筆錢給了誰,也沒法管,他們有權支配兒女給的這筆錢。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不爽,但是能夠理解。老一輩的人老是覺得養兒就是防老。始終都那麼多年了。麻木了。

記得我小的時候不是這樣的,我會控訴母親重男輕女。而我母親她說“以後是他養我還是你養我。”那時候小啊,自己都是靠母親養活,她那樣說了還敢說什麼呢!

這麼些年我們每年都寄錢給他,十七歲開始打工二十五歲前沒有儲蓄,爸爸呢把我們寄回家的錢幫弟弟買貨車拉貨,幫他還賭債,後來結婚了給他在縣城買樓,在後來又換了新大貨車。平日裡去魚塘幫人養魚有份工資家裡甘蔗,茉莉花的收入一年加起來有幾萬,我們還是一樣寄錢回去。二十五歲後一年寄兩次,六月大忙,冬天砍甘蔗,過年回家再給些,一年大概五千左右吧。

我都三十五了,他們年紀也大了現在。他們還是不捨得吃穿儘量的幫補弟弟一家。我每年給他們買冬天衣服。我們都麻木了。也討厭自己明知道這樣還要寄錢回家,但是習慣了。到現在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好了,就沒有的寄了。就過年時給些,過節給個三五百。

那有什麼養兒防老就是個藉口罷了。活到老做到老還不捨得吃穿。但是我現在就知道始終這麼多年了,改不掉了。他們年紀也大了,他們高興就好。


珍的似水年華


也要看兄弟姐妹是什麼樣的人,如果人好只是條件差一點,那給一些沒關係,但有些人窮,且認為他窮你必須分一些給他,你不給反而是你的錯。所以給了但心裡不舒服。就好像我老公的哥哥一樣,一輩子沒上過幾年班,全靠父母養活他們一家三口,從來沒給過父母錢,什麼東西都從父母家拿走。現在五十多歲了,跟他父親吵架,說父母對不起他。真無語,世上不要臉的人,真是見識了。我老公與他哥正相反,公婆家的事,都是我老公出錢出力。真搞不懂,同是一個爹媽生的,怎麼區別就這麼大呢?


手機用戶17305639969


只要你盡孝了就可以了。結婚後,我們二夫妻收入的20%孝敬雙方父母(各10%)。每次孝敬父母的東西過二個月這些東西都會在姐姐家和小姑子家,如此,我們還是繼續孝順,帶老人外出遊玩,給老人買衣服,不再孝敬錢、物、營養品。


咪ÃÔoÃ


好正常,給母親就是讓兄弟姐妹們多多少少也能分享一點的。

我給她錢和物,早就預了她身為母親嫲嫲姥姥,東西越稀罕她越會分給身邊的兒孫一起享用的,感謝他們平日能代替自己陪伴母親給她歡樂有好處也該有他們一份。儘量讓她有多點東西分給兒孫,能從中感到快樂就達到了我的目的。


小笙常談


那以後就少給,有心的話就給他們買點吃的、穿的,甚至可以帶他們出去旅遊。


藍天白雲66977236


窮人別矯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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