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統治的關鍵——引入色目人管制漢人

中國歷史上的蒙元,事實上不是一個“朝代”,而是一個異族統治時代。他們對我們而言是異族,我們對他們而言也是“異族”。他們蔑視漢族,因此拒絕漢化,當結束了87年的統治後,他們能夠安然退出華夏,回到草原重操舊業。

蒙元統治的關鍵——引入色目人管制漢人

蒙元軍隊

作為異族統治,且是不想被同化的異族,面臨著很大的問題。滿人就沒有這個問題,因為滿人是願意漢化的,八旗子弟後來比漢人還漢人。

蒙人征服南宋後,首先要面對“以少臨眾”的尷尬局面。蒙古的軍力不過10萬出頭,而蒙古平民也不過40萬,總計才50萬出頭。而漢族人口為5883萬,是蒙古人的整整110倍。

當然,漢族的刺頭都被拔除了,一般老百姓都很老實。但蒙人畢竟太少了,統治110倍以上的“異族”,當然不能放心,那該怎麼辦呢?

別急,辦法還是有的。蒙人是不夠,色目可來湊。他們最終聯合外來的“色目人”,一起實施對漢人的統治。

蒙古大軍在西征過程中,由於兵力不足,就已經大量擴招各種“色目人”,比如鹹海以北的康裡,康裡西北的欽察,伊犁一帶的哈喇魯、斡羅思、唐兀等族。甚至還從高加索招來了阿速人,讓他們做蒙元皇室的親衛軍,他們與蒙人共進退,後來一起退到大漠,與蒙人融合。事實上,當初滅亡南宋的,不僅僅是蒙人,而是蒙古和中亞各族的聯軍,也有北方的“漢人”。

當時的色目人一共有25種(一說33種),其中從中亞和西亞來的“回回”文化最高,最受蒙古人看重。蒙元官方語言分為三種,第一號當然是蒙古語,被稱為“國語”。第二號是漢語?你想多了,是波斯語,這是回回與其他色目人使用的“普通話”。第三種才是漢語。

蒙元統治的關鍵——引入色目人管制漢人

蒙古大軍在西征過程中,由於兵力不足,就已經大量擴招各種“色目人”

蒙人做皇帝,其實做的還是大汗,因為他們不改蒙古頭人的風習,只好三件事,一是打仗,二是打獵,三是喝酒。而他們特別喜歡回回地面出產的武器和奢侈品,如回回炮、摺疊弩、如牙忽(寶石)、答納(珍珠)、速夫(毛布)、納失失(金錦)、阿剌吉酒(蒸酒)、舍兒別(果子露)。那時西方文明還沒緩過勁,漢人也被征服了,因此蒙人眼裡就瞅著差點被征服但最終沒被征服的回回比較高明,對他們有點服氣。

那時也有國子監(類似鍾殃檔校),竟分為三種。有蒙語國子監(據說教蒙語國子學,也不知教個啥),也有回回語國子監(大概屬於外來文化滲透),最後才是漢語的國子監。上下各級衙門裡也大量回官,因此都不得不設立“回回譯史”,也就是翻譯室。

有了這麼幾百萬色目人幫手,事情就好辦了。不用1個人管110個了,現在1個管10個也就差不多了。於是,蒙人放心大膽地推行民族等級正置。蒙人當然是第一等級;色目人是第二等級;漢人(很早就被契丹和金人統治的北方漢人)是第三等級;南人(被蒙古征服的南方漢人)是第四等級,最為低賤。

啥叫特權?對這種權力說得再具體點,三大機構的頭頭,掌政務的中書省、掌軍務的樞密院和掌監督的御史臺,必須由蒙人擔任。兵權那就更不用說了,絕對沒漢人的份,軍務甚至連聽都不能聽,因為軍事本來就是針對漢人的。但色目人可以擔任軍職,掌握軍事。

最有趣的是,路、府、州、縣四級衙門,雖然設有萬戶、千戶、百戶等長官,但他們上面還有一個“太上皇”——“達魯花赤”和“達嚕噶齊”,即“鎮壓者”,那才是最高官,要對行政事務負總責。他們當然必須由蒙人充任,且“永為定製”。後來,色目人也可充任。漢人當然是不能當這個官的,這個官本來就是為了防漢人的。

蒙元統治的關鍵——引入色目人管制漢人

蒙人做皇帝,其實做的還是大汗,因為他們不改蒙古頭人的風習

在法律上,蒙人和色目人都享有特權。他們要是犯了事,地方衙門不能問,只能交到宗正府“內部”處理。蒙古人要是犯了人命案,只需說“乘醉毆死”,賠償50兩“燒埋銀”(殯葬費)即可了事。要是漢人犯案,則必處死。漢人被蒙人打了,漢人不得還手,否則小命難保。

漢族比蒙古的經濟文化先進,人數也多,卻置於被統治地位,蒙人當然始終心存疑懼。而色目人是從西域、藏地、中亞乃至歐洲來的,不可能作亂,而且又善於經商(漢人不是不會,而是被剝奪了這一權利),他們的存在對蒙古統治是非常有利的。因此,蒙人刻意推行重用色目人的政策,使色目人成為蒙元統治的強大助力。

色目人可任高官要職,回回人、畏兀兒人做到丞相、平章政事(副丞相)的有30多人,在地方上任平章、達魯花赤等要職的更多,特別是以雲南為最,先後有近20人。事實上,漢人特別是“南人”,即使混上一官半職,在被蒙人和色目人把持的官場裡,也會被視為另類,被視為“臘雞”。能在那樣的環境呆下去的漢官,大致都是不顧廉恥的無恥之徒。

普通色目人的地位也高於漢人,中書省頒佈的《色目人居住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色目人比漢人優一等”。科舉考試,色目人與蒙人得到特殊優待,只考2場,漢人與南人則要考3場,而且內容要難得多。會試錄取100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25名。但這是極度不公平的,因為蒙人和色目人的人口基數遠遠小於漢人。古人以右為尊,發榜時色目人與蒙人同為右榜,漢人和南人則屈居左榜。

在經濟上,蒙人給予色目人以特權,讓他們獨攬商業,壟斷各行各業,攫取鉅額利潤,網羅天下之利,“厚毒黎民”。有兩個色目大商人阿合馬、桑哥富可敵國,甚至還做了宰相。

所有厚利領域——金、銀、銅、鐵、錫、水銀、釩、鹽、茶、酒、醋,乃至最常見的農具、竹木,都不準漢人介入。特別是日常離不開的鹽,官府不僅控制了生產,還控制了銷售,絕對不讓漢人染指,歷朝歷代都沒做的這麼絕。

蒙元統治的關鍵——引入色目人管制漢人

法律上,蒙人和色目人都享有特權

事實上,這是蒙元統治者蓄意為之,就是為了阻止讓漢人富起來。讓漢族老百姓的生活始終維持在溫飽線上,是最有利的。一旦富起來,他們的腦袋裡也許會想點別的。事實上,元朝的對外貿易非常發達,但其中的全部利潤被朝廷和色目商人鯨吞了,而漢族百姓從中沒有拿到一分一釐的好處。

事實上,蒙元的統治,就是一種純粹的自外於漢族民眾的異族統治,因此他們出臺的每一政策,從來不是為了給這裡的民眾帶來什麼好處,而一定會與民眾的利益截然相背。

因此,他們寧可請來色目人幫他們進行聯合統治,也不會給漢人一絲一毫的利益。這在漢族民眾看來是不可理喻的,但在蒙古人那裡,則是非常明智的,乃至是非常“理性”的。他們不問你對不對,只問你服不服。因為這裡有一個前提是無法改變的,那就是我們是統治者,我們跟你們不在同一個語境。

作為地地道道的“反夏勢力”,蒙古人始終沒把漢人當人,又堅決拒絕漢化,歷史文化悠久、經濟技術發達、人數眾多的漢人和南人,在過不下去的時候,最終走向了反抗,掀起了偉大的抗元民族大起義,蒙人的統治,僅存在了87年便覆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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