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切西瓜原理,這樣買賣房產就能實現房產價值的最大化


昨天,我發表了《

這樣投資北京停車位,不僅可以穩賺不賠,還能收穫加倍上漲收益!》的文章,用實際案例給大家講解了買房跟租房的區別。


這個案例就是一個車位市值15萬,租賃二十年僅僅四萬租金,一萬押金,總共五萬。具體操作如下。


0元置業上線房源:四萬元買斷北京地鐵口萬科項目二十年地下車位使用權:

北京市通州區臺湖萬科城市之光項目地下停車位,有獨立房本,五十年車位產權立項。目前年租金6500元。市場參考出售總價15萬元。


僅僅四萬元,承租人可以買斷二十年租約,可以轉租,相當每年兩千元租北京萬科地下停車位。


跟業主簽署20年租賃合同可以轉租,合同期內如果承租人違約支付1萬違約金可解約,如果業主方違約支付1萬違約金可解約。在通州區房管局承租人跟房主共同做抵押登記,承租人拿不動產抵押登記證明,承租人支付一萬元押金,車位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方承擔。


合同到期後退還押金1萬,辦理退租手續,解除抵押登記。


對於房主,相當出讓二十年使用權,馬上拿到五萬,還剩十萬資金沉澱在所有權裡面。二十年後使用權歸還自己,並且房價上漲的收益也是自己的,這個時候租戶的五萬就是房東的槓桿。


比如車位漲到30萬,上漲15萬,那麼不用槓桿的話收益率就是100%,用了槓桿的話收益率就是150%。


對於房客,如果按月租每月600元,現在長租僅僅每月不到200元,所以也非常合適。


這種一套房子,所有權

使用權兩個人分別持有的操作,就是切西瓜定律。


其實,所有的把房子出租的人,都是切西瓜定律的受益者。


以前大家買西瓜,沒有人願意買一半,都是隻買整個西瓜,結果買回家也是切開吃,吃不了就放在冰箱裡,時間長了就扔了。後來我建議很多商販可以買一半西瓜或者四分之一,結果剛開始都不敢買這種切開的西瓜,可是現在再看看,幾乎所有的人都只買一半的西瓜,不再擔心衛生的問題,還能看清楚西瓜是不是熟透了。反而是整個的西瓜不切開已經很難賣了。


能夠讓西瓜切開賣的更快,表面原因是因為保鮮膜的使用,其實真正的原因就是各取所需,也就是多數人只能吃一半,價格還便宜,如果買整個,不僅僅價格高,還有浪費的可能。


於是,商販們發現了整個西瓜分開賣才更好賣,每個人都少花了錢,各取所需,相當商販發現兩個買瓜的人互相配合,自己就完成了交易!


難道西瓜切開了,就沒有人買了嗎?其實恰恰相反的,不僅切開了更好賣,還讓不好賣的整個西瓜快速銷售一空,


現在大家發現,如果西瓜不切開賣,那隻能等死,反而是精明的商戶只要買家願意切開,非常願意切開賣,因為商戶知道,剩下的一半很快就會有人來買走。


這個切西瓜定律就是房產的所有權跟使用權分離的道理,整個西瓜的出售就是所有權跟使用權的結合,而切開西瓜出售就是所有權跟使用權分開出售。


在法律上,買賣不破租賃就是這個道理。買賣就是所有權的轉移,租賃就是使用權的轉移。


上面提到的車庫問題,所有權可以單獨轉讓使用,使用也可以單獨轉租,雙方相互依存,又相互獨立,互相都成為了對方的槓桿。


比如四萬買下二十年租約的使用權人,轉租就可以了,因為所有權方同意轉租,配合變更租賃合同就行。


同樣,所有權轉讓,只需要變更房本,帶租約轉讓就行,新的房東還少花了四萬塊錢。還省了現招租戶的麻煩,直接就收了租金。


如果不想租了,也可以違約,或者不違約先租別人的,等到期再收回來,方法非常多。


現在,中國的房產就是在所有權跟使用權不斷分離,比如共有產權房就是所有權只有一部分,使用權屬於購房者,轉讓的時候就是帶租約轉讓,現當帶著政府的一半產權出售所有權。


比如公租房

,所有權屬於國家,使用權屬於個人。馬上推出的集體建設用地的租賃住房,就是使用權可以轉讓,但是所有權不能轉讓。


中央提出房住不炒,住就是使用權,炒就是所有權,標誌著代表使用權的居住價會越來越重要,而代表著所有權的炒作價值越來越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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