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单位被整合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是否也跟着变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什么规定?

老五141807484


事业单位改革参公事业单位被划转整合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干部职工会怎么样呢?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改革深入,不少单位被划转整合,当地商务办(全额事业单位)划入市场局,煤炭局(全额事业单位)和工业发展局重组工信局(行政单位)。那么原商务办和煤炭局人员会直接转公务员或者参公吗?回答是no no no


为了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各地采取的都是编随人走,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尽量不伤及干部职工利益。更不用说已经退休原参公单位人员,待遇不会变的,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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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除过行政执法机构依然保留参公外,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分类改革,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也就没有了参公的依据。按照各地《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精神,行政职能划转后,事业单位有三种改革方式:一种是剥离行政职能后,依然承担公益服务或者行政辅助职能,单位保留,改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第二种是剥离行政职能后,与职能相近的公益事业单位整合;第三种是剥离行政职能后,机构撤销。

无论是采取哪种改革方式,除个别参公人员,主要是原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随职能连人带编划转到相应的政府部门担任职务外、直接过渡为公务员外,绝大多数参公人员,都会随职能保留或者分流到公益类事业单位。根据辽宁省改革试点实践,和其他省份已经审批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关于人员转隶的原则和方式,参公人员被整合、分流到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参公身份和待遇依然保留。这一种改革方式在绝大多数地方的人员转隶方案中都得到体现,目前基本没有“一刀切”随新单位性质改变身份成为事业人员的方式。

对于改革过程中,符合提前退休政策的参公人员,可以申请按参公身份退休。对原来的专业技术人员随单位过渡为参公单位,因单位管理性质决定不能实行职称工资,在新岗位需要重新执行职称工资的,其在参公单位工作年限视同职称评定年限,或者根据个人具体情况,直接越级参评职称,将机构改革对个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职言管语


参公事业单位的改革只涉及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是绝对不会改变单位性质的,这一点还请各位已经退休的老同志放心。

我们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只是针对在职人员进行的,无论是单位的整合、划转、取消,还是单位性质的转变、人员身份的转变,都只针对在职人员,已经退休的人员仍然会保留原来的身份和退休工资待遇,不会随着单位的改革而重新认定。

事业单位的改革对大家影响比较大的,主要就是涉及到单位性质的转变,比如,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或者转为企业管理,以及参公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属性转为纯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的改革由于涉及到人员身份以及工资待遇等切身利益的变化,大家都是比较关心的。

如果参公事业单位直接转变成了行政单位,大家肯定都是乐意接受的,因为很多人会随之由参公身份转为公务员身份。而如果参公事业单位转化为事业单位的话,就像题主提到的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话,肯定会有部分人员随着单位的改革而转变为事业身份。不过身份的转变只是针对在职人员进行的,对退休人员没有任何影响。

人员身份转变以后,编制就会转为事业编制,工资也会转为事业工资,晋升方式也会转为管理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方式。而退休人员在退休以后,所有的退休待遇都已经纳入了社保基金统一发放,与原单位几乎没有任何关系,主要由当地的人社部门、社保部门管理。退休人员原来是公务员身份的,退休以后仍然是会是公务员身份,原来是事业身份的,退休以后也只能是事业身份,那些参公人员退休以后,完全按照公务员的待遇执行,也不会随着单位的改革而转为事业身份。

总之,参公事业单位的改革只针对在职人员,参公单位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以后,退休人员是不受任何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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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选


我觉得退休人员肯定不用担心,在职人员可能还需要考虑一下未来的发展情况。不同省份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措施肯定有所差别,但一般就两种方案。

第一种应该是大部分地方会实行的,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于改革前已经进入单位工作的人员,依旧是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而改革后进入单位的人员,就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这个方案应该也是大多数人比较能够接受的。这种情况下,已经退休的人员属于“老人”,是不会有影响的。

第二种就是类似黑龙江的改革意见。根据《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行政类事业单位调整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或并入其他相关事业单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新单位类型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这种情况下,就类似“一刀切”,对于所有在职人员都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但即便是这种改革方案,对于退休人员依然明确是按照参公单位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在我国,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对于退休老同志的重视都是比较高的,谁都会有退休的时候,因此退休后的待遇肯定是有保障的,不管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还是事业单位改革,都不会影响到已经退休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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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电


都退休了,有退休金领就得了,还管单位改不改革,跟你又没关系,瞎操那么多心有什么用?

参公性质的单位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中,其中,执法类事业单位暂未启动改革,基本保持现状,不存在所谓的整合、人员身份改变之类的问题。主要受影响的是行政类事业单位。

在今年3月完全的党政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被纳入清理范畴,部分并入行政机关,人员随职能划转进入行政机关,转为公务员或继续保持参公身份;部分剥离行政职能收回机关,单位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人员部分随职能划转单行政机关,其余的全部留在现单位随单位改制,保持参公性质不变,逐步分流调整消化,直至全部符合判定方案要求。

题主说的应该就是后一种类型。这类事业单位被剥离行政职能后,基本上都改成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比如县公路局行政职能被剥离整合入交通局后,被改成公路事务管理中心,其原有的参公人员除了部分因职能需要被调整到交通局外,其余人员全部留在现单位,保留参公身份不变。今后县一级行政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招录人员,原则上要求优先从公路局这样的改制单位参公人员中调入,力争在三年内完成参公人员的编制消化和调整。实在消化不了的,由组织部门统筹考虑调整,期间职级并行、晋升按相应规定执行。由于改制后单位已经没有相应的岗位,参公人员保留在改制后的单位,如何晋升是一个大问题,对改制后的参公人员而言,会比较吃亏。关于这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考虑出台政策调整,具体如何调整,不得而知。

至于退休人员,不会受到改革影响,原来什么待遇,以后还什么待遇,不存在身份转不转换的问题,无须太过担心。


80后小公


好象是:大企业参加不收费公园的一些昏关原来使用合同工,还有什么场地出租搞活动的那塊。国家拨给这塊的经费账目将抽出与大企业承包者联合,原建制干部及工人财务不动。


頋芝金


不会的,担心是多余的,本人辽宁,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辽宁现在处于事业单位改革阶段,整合大批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否全额,差额,自收自支还是参公,我们单位退休人员还是按原来单位的性质退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慢慢的过渡,不会一刀切。


疾控小超人


不会的,一直以来历届机构改革都遵循“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参公单位改为公益类单位后,原来参加过渡考试的人员身份仍然是参公人员,逐步消化,直至所有参公人员全部退休,后进入单位的人员全部是事业单位编制,所以退休后的人员参公身份是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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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除过行政执法机构依然保留参公外,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分类改革,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也就没有了参公的依据。按照各地《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精神,行政职能划转后,事业单位有三种改革方式:一种是剥离行政职能后,依然承担公益服务或者行政辅助职能,单位保留,改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第二种是剥离行政职能后,与职能相近的公益事业单位整合;第三种是剥离行政职能后,机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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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那些事,带您了解公务员这一职业!

对退休人员来说原单位是参公单位被整合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为在整合之时已经是退休状态,行政权力不溯及既往,对退休人员是没有影响的!

从改革的进程来看,现阶段只是机构的整合,改革涉及人员的身份并没有改变,参公单位已经取消,但是参公人员的个人身份依然保持不变,继续享受车补等待遇,之后是否有其他安置政策还不得而知。

养老金并轨之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转由社保进行发放,此次改革对已经退休的参公人员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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