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建立安全监管员制度 保障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近日,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安全监管员制度保障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通知》,决定在阜阳全市分级、分类建立复工企业安全监管员制度。在“一企两员”(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员和驻企复工联络员)基础上,增设安全监管员,下沉帮扶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服务。

通知要求,由阜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实施,遴选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精干人员担当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监管员,对重点行业和规上企业、涉疫场所要指派安全监管员驻企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

通知明确了驻企安全监管员要加强企业现场检查巡查和重点部位巡查盯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隐患、消除短板;要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风险研判管控,重点关注停工停业设备隐患、复工复产安全基础不牢、技术安全管理等岗位人员缺位、赶时赶工等风险问题;要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企业重点设备和特殊作业管控,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

同时,安全监管员要主动宣传应急管理部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八项措施,通过多种方式摸清企业安全生产需求,着重了解掌握联系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安全评价、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协调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组织专家团队上门服务,联合排查风险隐患,开展风险评估,为企业精准提供安全服务,推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通知强调,建立安全监管员制度,既是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有效抓手,也是体现各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带头深入企业一线,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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