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司機取保候審期間醉駕

兩年半3次酒駕,取保候審期間還敢醉駕,3月7日,冀州交警查獲這樣一名司機。

當日22時許,冀州交警在湖濱大道攔停一輛白色轎車,司機王某某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137.3mg/100ml,抽血檢驗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66.1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王某某稱,晚上在朋友家飲酒,以為疫情防控期間交警不會查酒駕,便心存僥倖駕車回家。

冀州:司機取保候審期間醉駕

交警通過查詢得知,王某某在兩年半內3次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其中有兩次是醉酒駕駛。2019年12月,王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冀州交警查獲,涉嫌刑事犯罪,後被取保候審,吊銷駕駛證,目前還在取保候審期間。

目前,冀州交警依法扣留了王某某駕駛的機動車,對王某某處以1000元罰款。王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冀州區公安局刑事立案,由棗強縣公安局對其進行監視居住。

(燕都融媒體記者盧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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