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司机取保候审期间醉驾

两年半3次酒驾,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醉驾,3月7日,冀州交警查获这样一名司机。

当日22时许,冀州交警在湖滨大道拦停一辆白色轿车,司机王某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37.3mg/100ml,抽血检验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6.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王某某称,晚上在朋友家饮酒,以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不会查酒驾,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

冀州:司机取保候审期间醉驾

交警通过查询得知,王某某在两年半内3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其中有两次是醉酒驾驶。2019年12月,王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冀州交警查获,涉嫌刑事犯罪,后被取保候审,吊销驾驶证,目前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目前,冀州交警依法扣留了王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对王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王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冀州区公安局刑事立案,由枣强县公安局对其进行监视居住。

(燕都融媒体记者卢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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