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化身調解員 訴前化解止紛爭

“太感謝你們了,為了我這個案子忙活了半個月,你們辛苦了!” 3月10日,黃驊法院破產庭成功將一件民間借貸糾紛化解在訴前,原告康某專程給“調解員”張婧打來電話表示感謝。

於某、盧某夫妻二人於2018年12月向康某借款150000元,夏某、賈某作為保證人在借據上簽字。借款到期後,經康某多次催要,於某償還部分借款後剩餘120000元一直未還。無奈之下,康某將於某訴至黃驊法院。

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後,調解員張婧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與被告於某取得聯繫。於某認可向原告借款的事實並同意調解,張婧見被告答應地如此爽快還暗自高興能儘快化解雙方糾紛。可接下來的案件進展卻沒有想象的順利,協商調解方案時雙方一直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因為疫情防控無法接待當事人,張婧只得通過電話、微信耐心細緻地向雙方講解法律規定,不厭其煩地與雙方就調解方案細節反覆敲定核實。身為書記員,還有其他送達、質證、開庭、製作法律文書等工作,因為反覆調解溝通延誤的工作進度只能利用午休時間完成。

經過一個禮拜的反覆協商,雙方終於敲定了調解方案,但在如何履行法律手續方面又出了問題。原本約定3月6日進行網上調解,張婧向雙方發送了網上操作指南,並通過微信“手把手”指導,但被告於某卻在調解當天才告知張婧擔保人夏某無法聯繫,導致網絡視頻調解無法進行,調解工作陷入僵局。

張婧並沒有因此放棄,再一次對案件進行重新梳理。這起糾紛原本有兩個擔保人,因賈某無法聯繫原告已申請撤回起訴,而夏某之前曾在電話中表示同意承擔保證責任,現在卻突然聯繫不上,張婧猜測這可能只是於某的託辭,只是想拖延訴訟。於是,張婧和法官商量後改變了策略,她先通過微信向被告於某送達開庭傳票,在被告簽收後向其鄭重告知不按時履行法院裁判文書的法律後果。被告於某開始找各種理由搪塞,但都被一一識破。“欠了別人的錢遲早是要還的,一味拖延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之前協商的方案已經照顧到你的實際情況,如果調解不成法院只能依法判決了。”張婧趁機繼續勸說,於某未再回應。

3月10日上午10點左右,張婧的電話鈴聲響起,一見竟是於某電話,張婧差點兒激動地跳起來。於某在電話裡說道:“我想清楚了,我和擔保人商量後同意之前的調解方案,今天就把案子了結吧。”經過近半個月的努力,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於某將分期支付120000元,該起糾紛圓滿化解。

黃驊法院將非訴糾紛化解機制挺在前面,廣泛動員全院全員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成立訴前調解團隊,開展專項精準培訓,法官提供專業指導,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極大激發全員參與調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目前已成功調解結案142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