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司机欲“顶包”难逃农安交警“火眼金睛”

3月12日下午18时48分,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伏龙泉中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派警,在伏龙泉至新阳公路后桑唐子公路右侧沟内有一辆车翻入沟内,接警后闫警官、刘警官带领辅警迅速出警前往事故现场,勘察完现场后,民警对“驾驶员”事故发生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驾驶员”陈述事故经过时,含糊其辞说不清楚,谁料被民警的 “火眼金睛”识破,质疑此人并非真正的驾驶员,随后民警经过耐心细致的对其进行细想工作,宣讲法律法规,最终该“驾驶员”说出了真正的驾驶员是李某某,民警前往李某住处将其带到伏龙泉中队,该名驾驶员供述了其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找来同村马某某欲让其顶替自己的事实。

农安县局交通管理大队伏龙泉中队对当事人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酒驾司机欲“顶包”难逃农安交警“火眼金睛”

酒驾司机欲“顶包”难逃农安交警“火眼金睛”


温馨提示

车辆驾驶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要企图通过逃离现场或找他人顶包的方式来隐瞒自己的违法事实,以免自食其果。


农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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