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質提升,3月1日,長春市委宣傳部、長春市文明辦聯合發佈了長春市文明行為提示單,即“文明十條”, 十條文明行為內容,倡導從小切口、日常化、身邊事做起。“文明十條”主要內容如下:
1、養成好習慣,勤洗手,勤通風,勤鍛鍊。
2、提倡分餐,用公筷公勺。
3、善待大自然。
4、說話、排隊或擦肩而過時,保持文明距離。
5、機動車禮讓行人,行人依法有序過馬路。
6、室內非娛樂公共場合不大喊大叫,孩子不亂跑鬧。
7、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8、誠。
9、不隨地吐痰,文明養犬。
10、垃圾不落地,分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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