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组织市、县力量,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批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件梳理汇总如下,并将在媒体公开曝光。
1、广宗县九康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环境问题。
企业正在生产,天然气锅炉用水排放至收集池内,收集池裂隙未及时修复,部分废水(PH值12.09,呈碱性)外渗,污染周边土壤环境,涉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15万元,并移交公安。
2、威县瑞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企业正在生产,造粒挤出工序未安装集气罩及等离子光氧一体机,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涉嫌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6.2万元。
3、宁晋县河北永佳线缆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企业正在生产,电缆生产项目挤出工序配套的光氧设备内过滤网积尘严重,致使烟气不能有效收集及处理。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4万元。
4、隆尧县山口镇中华预制件厂环境问题。
原材料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苫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3万元。
5、邢台县李青龙废钢渣加工点环境问题。
该加工点无任何环保手续及污染治理设施,有两台滚筛加工设备,露天堆放物料,属典型“散乱污”企业。上述问题,邢台县分局已联合乡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企业进行彻底取缔,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李青龙本人行政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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