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鵬偉:用公積金加裝電梯是一種“開源”之舉

既有住宅如何加裝電梯?建設費用能否申請公積金?3月14日山西省住建廳消息,最新出臺的《關於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加裝電梯的建設、運行、維護等費用由相關業主自籌。建設費用可申請使用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太原晚報》3月16日)

老舊住宅樓加裝電梯,既便於老年人出入,也有利於房屋保值增值,可謂好處多多。如今,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無疑為減輕業主資金壓力、推進達成共識起到了正向作用。

好事想要辦好,關鍵在人,或者說,關鍵在能否讓遲疑者和反對者放下包袱、達成共識。以加裝電梯為例,最大的問題是資金。按照規定,加裝電梯的建設、運行、維護等費用由相關業主自籌,儘管政府會有一定的獎補措施,但畢竟多數還是由自身承擔。分攤到每戶家庭,所需資金可能上萬元。對於不少願望不迫切的人而言,如樓層不高、腿腳方便的中年人,可能就不太積極。由此,加裝電梯就會卡在“多數業主同意”這一關。

使用公積金加裝電梯,可謂“開源”之舉。雖說也是用自己的錢,但畢竟不用直接掏腰包,很多人的壓力由此減輕不少。這對於業主之間達成一致,減少因為資金問題而引發各種矛盾,都有幫助。

將住房公積金用於加裝電梯,不僅有法可依,而且是多贏之舉。首先,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也就是說,這本就是職工自己的錢,退休後也會全部取出,如今只不過是因為特定原因提前支取而已,沒有誰會因此利益受損;其次,按照上述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代不同,需求也在增加,電梯相當於原不動產的附加設施,也構成房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屬於翻建和大修的範疇。既然是用於居住條件的改善,就並不違背相關規定的精神;最後,員工因合理合法的理由支取公積金,還可以避免公積金長期沉睡在賬上,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讓員工早享受、早獲益。

因此,在四川、河北、河南、山東等地,紛紛出臺類似規定,允許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用於加裝電梯。相信隨著越來越多顧慮和困難的解除,為老舊住宅加裝電梯這一好政策能夠儘快走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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