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迎清查,3種情況,子女將無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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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和大家討論的話題是:農村宅基地迎清查,3種情況,子女將無法繼承。

作為滿足農民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保障,宅基地的一舉一動一直以來備受關注。


農村“宅基地”迎清查,3種情況,子女將無法繼承


近些年來,為了進一步盤活農村土地資源,釋放更大價值,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的宅基地變革舉措,比如積極探索三權分置、宅基地流轉、自願有償退出等。

毋庸置疑的是,在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作用下,土地價值逐年攀升,農民也越來越意識到宅基地的重要意義。

在現實生活當中,由於此前的宅基地法規並不健全,再加上各地對於土地的監督與管控並不嚴格,直接導致農村浪費土地的現象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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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由於農民存在的違規違建行為,致使農村的規劃混亂,宅基地流轉與“繼承”出現諸多問題。

宅基地政策改革後,對農村宅基地的繼承有了新的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財產,農民只享有使用權,因此子女繼承的也只是使用權。

出現下面3種情況,子女將無法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迎清查,3種情況,子女將無法繼承


1、子女戶口已遷出農村

宅基地不能繼承最多的情況就是這個原因。

現在的年輕人都在城裡買房,戶口遷出農村,定居在城市。父母過世後,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子就會被擱置。

這種情況下,子女只能繼承房產,不能繼承宅基地使用權。所以不能重新建房買賣,直到財產自然消失,將由村裡集體收回,然後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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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法建設的宅基地不能繼承

私自非法佔用耕地建房,未經批准,無法確權的宅基地不在繼承規定內。

農村建房需要審批,未經審批就動工,屬於違規。因此,對於未經審批的建房者,相關部門或者村裡第一次會提出警告,要求農民補辦相關手續。

如果農民不把警告當做一回事的話,那最終的嚴懲措施可能就會是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拆除相應的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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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宅基地長期閒置和房屋無人居住或倒塌

農村宅基地房屋倒塌嚴重,長期無人居住,將由集體收回,不能繼承。

一般來講,對於超2年以上閒置的宅基地,國家或集體有權提出收回,子女也就無法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綜上所述,在國家推動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各地也會加強對宅基地的管理與監督,讓農戶使用宅基地的行為變得更加正規化、科學化,避免再出現混亂的規劃行為,進而讓宅基地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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