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响应降级、社区矫正监管升级——龙川县司法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社矫受理模式

根据省厅防控领导小组3月4日会议精神,我省已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为配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生命安全,做好社矫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龙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根据疫情降级情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力度,提出新的管理模式。


一是“减少入户走访”调整为“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加强走访”。二是恢复当面报到。3月份起社区矫正对象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须到监管的司法所采用人脸指纹签到及书面签到一次,并提交思想汇报,各所书面签到表通过工作群上传备查;3月集中教育及集中劳动暂不组织,司法所通知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应分批次,间隔一定的时间,减少人员交流,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司法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三是暂停请假。原则上只批准重大疾病就医、家庭重大变故两种特殊情况请假,且报县级司法局批准。对申请请假到湖北、北京的,必须逐级报省厅社矫局批准。四是对解矫人员落实三个规定动作。(1)解矫前进行危险性评估及健康状况评估;(2)解矫前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其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去向等,加强疫情宣传引导,不去重点防控地区,谈话记录存入其个人档案;(3)解矫后及时做好安置帮教衔接,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截止3月13日,已有15个基层所根据自身的地理位置、疫情的严重程度、社区矫正对象的自身具体情况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社矫人员采取单独报到、分批报到的方式,及时掌握社矫人员疫情期间动向,通过社区矫正人员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掌握思想动态,各司法所通过工作群及时向县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反馈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疫情防控响应降级、社区矫正监管升级——龙川县司法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社矫受理模式

(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签名表)

疫情防控响应降级、社区矫正监管升级——龙川县司法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社矫受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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