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院文件精神,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和安置工作,3月11日,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履职尽责,与县看守所联合协作,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运送到观察点进行隔离,把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抓实。
3月11日上午,是左某刑满释放的日子,云梦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一大早就来到县看守所,就左某的出所安置工作进行检察监督。随后,左某在云梦县中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结果显示刘某无发热、咳嗽情况,肺部CT无异常。
为落实省委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内防输入,外防输出”的要求,云梦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与县看守所民警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并确定了刑满释放人员左某的防疫和安置方案,最后顺利将左某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隔离。
在隔离观察点,驻所检察室干警对左某进行了谈话笔录,同时向左某宣传了防疫方面的法律知识,要求其增强疫情防控的法制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尽责,坚持抓好对监管场所刑满人员释放和安置的检察监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依法释放、依法防疫,筑牢社会防控屏障,为疫情防控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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