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斷奶,十五歲才和媽媽分開睡:他就是這樣被愛送進監獄的!


十二歲斷奶,十五歲才和媽媽分開睡:他就是這樣被愛送進監獄的!

如果說到愛,我想,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哪一種愛是可以與我們的父母之愛相提並論的,因為我們的父母給我們的愛是最無私的愛,最真情的愛,最熱烈的愛,最偉大的愛!

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一種愛可以和我們的父母所給我們的愛可以並駕齊驅,可以像我們的父母那樣愛我們愛得那麼真,那麼純,那麼偉大,那麼,這樣的愛勢必是需要回報的——在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之愛只是心甘情願地付出,沒想讓我們回報之外,沒有哪一種愛是真的不要求回報的。

或許有人會說真正的愛情是不需要回報的。但是,即使是真正的愛情,也是需要你用自己的一生來扛起一份責任的重擔作為回報的。你要為了所愛的人的一生幸福而肩負起這份責任。然而,我們的父母所給我們的愛卻是不求回報的:無論我們近在咫尺,還是遠在天涯,只要我們幸福,就是我們父母的最大的心願。

然而,父母之愛雖然很偉大,很無私,很美,但是如果愛的方式不對,或者是愛得過了頭,或許就不是對孩子的一種愛了,可能變成對孩子的一種傷害。並且,這種傷害可能決定孩子的一生的命運!


十二歲斷奶,十五歲才和媽媽分開睡:他就是這樣被愛送進監獄的!

我記得有這樣的一個演員,在她37歲時才生了自己的兒子。或許是因為中年才得子的緣故吧,所以對這個兒子百般疼愛,甚至可以說是這種愛成為了一種畸形的愛:兒子十二歲才斷奶,十五歲才跟她分開睡。

然而,正是她對孩子的這種愛的方式,讓她親手把自己的兒子送進了監獄。


十二歲斷奶,十五歲才和媽媽分開睡:他就是這樣被愛送進監獄的!

如果說因為我們說的這個人是一個演員,而讓我們對於她的愛子方式感覺有些不現實或者是離我們很遙遠,那麼,在我們的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不少。我記得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個案例:一個死刑犯,在臨近執行的時候提出一個要求,想要見見自己的媽媽。

當時,當我看到這個報道的時候,我還以為母子情深,兒子在“走”之前要感謝媽媽的生養之恩呢,然而,令我沒想到的是,這個孩子跟媽媽說了這樣的話:媽媽,我跟你,如果不是你的嬌生慣養,我也不能走到今天這樣沒有回頭路的地步,我恨你!


十二歲斷奶,十五歲才和媽媽分開睡:他就是這樣被愛送進監獄的!

在我們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在我們普通百姓之中,其實還有很多很多這樣因為嬌縱自己的孩子而最終害了自己的孩子的例子。

我的一個朋友,是一個企業的老闆,錢對於他而言,幾乎已經沒有概念了,只是一個數字了。同樣的,他也是四十多才得了一個兒子,疼愛得要星星不給月亮,結果孩子從小隻知道有自己,不知道有別人,說話要說上句,辦事要壓別人三分點。結果,去年,因為遇到了一個和他一樣富有的家境慣養成性的孩子,兩個人最後為了一句話大打出手,最終兩個人都進了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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