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新房但暫時不住,我姨媽鬧家庭矛盾我媽讓把新房給她暫住一年,我沒同意,這樣做對嗎?

豌豌蛋糕


對,不借。借了會出一下問題:一是加劇你姨的家庭矛盾,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嘛;二是房子借出去了,藉著藉著就成別人的了,要房就沒有親戚可作了。


看海聽濤68250881


你有沒有問過你媽媽,假如一年後你姨媽還不走,而且電費水費物業費都是你承擔,你姨媽就是白住的,到時候怎麼辦,讓姨媽搬,這肯定傷感情,不讓搬自己又吃虧,我13年的時候借給我姑姑家的表弟1500塊錢,到現在了一直沒還,連提的意思都沒有,我給我媽說了,我媽說你先彆著急,你也別要,別提這事,要不然傷感情,實在不行到時候我找你姑父姑姑說,雖然我姑夫姑姑肯定立馬還錢,但是不是那麼回事,所以不借,借了不一定撈好,到時候事多著那


前世找你來戀愛


非常對,新房不能住別人,誰家新房子主人沒住過就借人啊!你媽太不著調了!


幸運的蜜桃桃


千萬別給住,我就吃了這個大虧,老公的侄子住我縣城的房子已經快五年了,還不搬出去,開始說住一年,一點都不自覺,給他期限年底搬出去,他媽蛋,都32的人了,新房子都給他住舊了,問題是人家一點都不珍惜,廁所門已經被撞壞了,地板也壞了幾塊,一分錢房租都沒給過,回家去還搞得自己不好意思住家裡,沒眼色的東西


0130飛鳥


我在老家有一棟房子城中心,而我在另一所城市生活,房子一直由我媽媽幫我打理出租等,當年我小姨到外地做生意,把自己的單元房出租了,東西全部搬到我家,偶爾回家住我家4樓,當時承諾我表弟結婚就搬走,結果,我表弟結婚時,小姨把出租收回來裝修後給我表弟住,她繼續住我家,現在我表弟孩子都3歲了也沒有搬走。

今年說不在外地做生意了,要回家跟我媽媽打招呼,要繼續住我家,說我表弟買了期房,等房子好了就搬走,我媽媽跟我說的時候我不同意,後來我媽媽很傷心,想了想,我媽就這麼一個妹妹,房子一直都是我媽媽在打理,算了,我媽媽開心就好,就同意了。

我媽媽跟外婆說她會搬走的,等房子好了肯定搬走,我說在我家都住了10多年了,當初說表弟結婚就搬走,現在孩子都三歲了也沒搬,兒媳婦不好相處,可能以後一輩子要住在我的房子裡了,請神容易送神難,我是為了讓媽媽開心,畢竟孝順父母第一點就是讓父母開心。

如果樓主不是像我一樣為難,還是不要借住,畢竟請神容易送神難


陳鋮


1994年,月工資200,表哥借了100一直沒有還。1998年有了兒子,實在是沒有錢了,聽說表哥從東莞回老家了,我去了一趟。也沒有說要賬的事,他也沒有說給。就回來了。老婆給我媽說了這事,過了幾天我媽去找我舅把錢要回來了。好多天以後表哥寫信回來把我好一頓說,具體什麼內容我現在也不知道。後來我從外地回來我媽給我說的。到現在二十年多年了,再不和他來往


吃虧是福哥


不同意,這樣做肯定是對的,站長給大家聊聊我朋友的親身經歷吧!

站長的朋友家裡三個兄弟,他排第二,弟弟老三收入水平比較高,畢業沒幾年就在縣裡買了套房子,但他還沒有談戀愛結婚,一直住在村裡的房子裡,跟父母兄弟一起住。

一年後,老大娶了媳婦,父母讓老三把房子給老大住,當是婚房,說等村子裡的舊房子加蓋好了再搬回來。

軟磨硬泡下,老三答應了,反正一家人也不計較那麼多,而且這套房子暫時也用不上。

結果你猜怎麼樣?村子裡的舊房子加蓋好了,老大跟媳婦卻賴著不走了,理由是老三還沒娶媳婦,房子暫時也不需要。後來還打算讓老三把縣裡的房子轉送給老大,交換村裡加蓋的那一層房子,方便老大以後的孩子上學。

後來兩兄弟就鬧翻了,還要對簿公堂,結局當然是老三拿回了房子,但這兄弟是做不成了,老死不相往來。

其實,這種情況真的很常見~

在廣東粵語裡有這樣的一句話“人情歸人情,數目要分明”。意思是,凡是涉及到利益、金錢的,不要管什麼感情,一定要計算得清楚。這不是說廣東人摳門,這是幾百年流傳下來的大智慧。

題主的姨媽鬧家庭矛盾,媽媽讓題主把新房給姨媽暫住一年,別說題主會拒絕,即使是我也會拒絕,哪知道這一住會住個多少年,要是姨媽家庭矛盾太大離婚收場,這房子估計是要永久居住了吧?

好了,謝謝大家的觀看,喜歡的請點個贊哦~

我是裝修第一站的站長超哥,裝修水深,願帶你乘風破浪~


裝修第一站


你買了新房暫時不住,你姨媽家裡鬧家庭矛盾,你媽心疼她妹妹,要你把房子借給姨媽住一年,這種事你最好是不要同意,只怕到時出力不討好,連親戚都做不了,還會反目成仇。

至於你媽這邊,你就把身邊因為借房子給親戚住,到最後物業水電都得自已交,還有把家裡弄壞了都不能說,最後自已要住了,要別人搬走,別人還恨自已,到時候說不定還要撕破臉吵架。

我有個同學因為夫妻常年在外工作,也是有一處房子空著,自已弟弟一家三口正好在這個城市工作六歲的孩子也要在附近上小學了,他考慮到自已房子空著,就答應了把房子給弟弟一家子住,而且媽媽也過來幫弟弟帶孩子,住了兩年後,他們一家因為考慮到孩子要上初中了,同時公司效益也不太好,以後想回來發展,想要老婆回來帶孩子上學,以前不是這樣考慮到,原計劃是要孩子一直在身邊上學不回來的,老婆孩子回來後,三室一廳的房子就很擠了,本來老婆就喜歡安靜,這不就要弟弟一家自已到外面租房子住,這時弟弟一家不高興了,她媽也不高興了說,這不住得好好的嘛,她媽還說要不你弟弟或者孩子或者我住客廳,半年後他弟弟一家子最終還是搬出來,但是弟弟一家子和他翻臉了,說他不近人情,害得他孩子二年級就轉學,他媽也罵她白眼狼,好久不理他,搞得這事情他很不對一樣,老婆也因為這件事和他沒少吵架。

親戚之間最好是保持好該有的距離,儘量不要住一塊,也不要把自已空著的房子讓他們住,該幫助的在能力範圍內的是應該幫助,但必須要有邊界線,不然到最後可能是傷了和睦,出力不討好!





雅平生活記錄


我覺得千萬別借,不然想收回來太難了。我奶奶和我爺爺現在就是在打我家主意,地震後我們得到一套援建房,是我爸和我妹妹的。然後我和我媽是自建房(兩個戶口),援建房當時裝修了大概住了兩年多吧,自建房裝修好後,我們一家就都搬到自建房裡了。我爺爺奶奶鎮上本來就還有一棟五層的樓房,他們地震後搬到縣裡去沒有住了,然後那個房子一直就鎖在哪裡。現在一直在縣裡,然後我爸他們五兄妹就輪流照顧,有時候家裡忙就接到家裡,不忙就去縣裡照顧。現在各種理由想要我們援建房,說的是要去哪裡住,其實他們老年人住一點都不方便,要爬樓梯,我們又是在頂層。而我們都在一個鎮上,他自己房子還鎖著不住,非得要我家的,他鎮上房子裡所有傢俱偷偷摸摸的全搬到他女兒哪裡去了(顧女兒,有啥東西都往他三個女兒哪裡搬),包括我們地震後放在他那裡的東西,又不好說,只能吃啞巴虧。因為我們家是兩個女兒,我叔叔家兩個兒子,當時他們來要房子的時候我爸媽不同意,本來房子是我們自己的,我爺爺奶奶就是想來爭房子給我叔叔家,我叔叔他們的援建房是一整獨棟,兩個兒子結婚住完全夠了,而且我叔叔那個房子可以分成兩套,我叔叔一家平時就很愛裝窮,從我記事起就是這樣,然後各種算計。就怕到時候我爺奶他們死在我家援建房裡,然後再來一句:這個房子你就送給你弟弟,他兩個兒子不容易,你兩個女兒反正到時候也是嫁出去,你要那麼多房子幹嘛。本身他們就重男輕女,然後我爸媽白手起家給我和我妹創造好的條件,然後親戚就各種嫉妒各種恨,巴不得你吃不上飯,窮困潦倒,然後他們就開心了,我爺奶有一段時間一直來我家鬧,要房子,我爸就是不同意,也不給。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了。不過心裡還是惦記著的。


aaMONEY


我買了新房但暫時不住,我姨媽鬧家庭矛盾我媽讓我把房子給她暫住一年,我沒同意,這樣做對嗎?

對呢。必須不能同意。

首先這個房子借出去容易,要回來難,到最後你想要回房子,沒準兒就是翻臉的事兒,你前面的“好人”也就白做了。

你媽這麼做就是沒事找事兒,人家家庭矛盾內部解決就好,她這麼一摻合還給人找一地兒暫住,這不是勸分不勸合嗎?

另外你媽要做“好人”,把你姨媽接她自己房子去住啊,為什麼要“安排”你的房子?

這種家長作風很“霸權”,做兒女的當聽則聽,不當聽就果斷拒絕,父母沒權力做這個主。

兒女對於父母,孝敬是理所應當的,但不能愚孝。除了父母,其他親戚在自己這裡都沒有“特權”,不願意做的事情,完全有權利說“不”。

以上解答僅代表個人觀點。如有不同見解,歡迎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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