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網屬於盜竊嗎?

【案情回顧】

王某家的網絡是包月套餐,每個月都有流量限制。夫妻倆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很晚,在家上網不多,包月套餐的流量根本用不完。但最近王某發現家裡的電話費用增多,經常欠費,於是到電信公司進行查詢,發現竟然是寬帶費用超了。通過電信公司進一步調查得知,有人通過手機登錄了王某家的wifi,分走了他的流量。王某認為這種行為屬於盜竊,於是報了警。警方通過調查,找到了蹭網的張某。張某是王某家樓下的鄰居,利用軟件破解了王某家的wifi密碼,無聊時就蹭網消磨時間,沒想到被王某發現。王某因被蹭網額外支付網費近300元,後經調解張某對王某的損失進行了賠償。

蹭網屬於盜竊嗎?


【律師分析】

因為使用網絡是需要付費購買的,所以網絡流量的歸屬權歸購買者所有,蹭網行為屬於未經購買者同意或許可而使用,侵犯了購買者的財產性權益。具體到本案來說,張某蹭網侵犯了王某的財產權益,給王某造成財產損失,所以張某理應進行賠償。

那麼,蹭網到底屬不屬於盜竊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絡上網賬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可見,蹭網是否構成盜竊的關鍵在於被蹭網人的損失數額,如果蹭網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數額較大的資費損失,就不會構成盜竊罪。相反,如果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數額達到盜竊罪所規定的立案標準(以河北省為例,盜竊罪立案標準為: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2000元為起點;”),就會涉嫌盜竊罪,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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