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本小说是你心头的白月光?

盘绍东


推荐几篇晋江风格的网文吧。

每一本都值得一看哦~

1.《我有霸总光环》(沙雕女主,又甜又搞怪)

女主骚话满嘴,金句频出,表面上是个公司老板,实际上的梦想是等着自己爹的集团破产然后做一条咸鱼,日常怼天怼地。

女主形象类似于女版王思聪。

2.《黑莲花攻略手册》(病娇男主)

文案:

这个世界妖物横行,正待英雄儿女书写传奇,可惜,你不是冰清玉洁的女主,不是身娇体贵的反派女二,而是人人讨厌的炮灰女三。原身暗恋男主,暗害女主,终其一生为男女主角的爱情之路使绊子,让姐控男二踩在脚下,用生命为“蠢”作注解。

“你的意思是……抢了女主的男人,我就成了?” “抱歉,您的攻略对象他……是女主的弟弟。” -弟弟? -对,就是那个暗恋姐姐而不得的,心术不正、心理扭曲、心狠手辣的……黑莲花弟弟。

(这种病娇男主真的是太爱了,越看到后面越欲罢不能)

3.《向师祖献上咸鱼》(傲娇男主x 咸鱼女主)

最早是因为我喜欢男二上位文,太心疼男二了。于是去看了《女主都和男二HE 》,里面的廖停雁和司马焦这一对成了我心头好。

后来因为这一对的呼声实在太高,作者就单独以他们为主角写了一本《向师祖献上咸鱼》。

超好看,姐妹们,冲啊。

4.《打火机和公主裙》

文案:我有我的国王

我是他不二之臣

我愿为他摇旗呐喊

也愿为他战死沙场。

如果朱韵是公主,那么在我心中,唯一的骑士只能是李峋。

故事并不轰轰烈烈,却让你忍不住一口气读上去。

安利twentine这个宝藏作家,她是网文一股清流,安安静静写自己的故事,她的每一本书都很对我的胃口。《阿南》《忍冬》《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每一本只要翻开,就一定会想看到结尾。

5.《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耽美)

答应我,不要因为名字而拒绝这本书。

文案:

池小池,四流出身,三料影帝,二流脾性,一品相貌,从地狱hard模式一路洗牌通关至人生赢家模式。

然后,他被一盏吊灯砸成了植物人模式。

061:你好,渣攻回收系统了解一下。本系统以渣攻的悔意值为计量单位,每积攒一百悔意值即可脱离当前世界。友情提示一下,我们的员工在工作中一般是通过自我奉献与牺牲,培养渣攻的依赖性,一步步让渣攻离不开……

池小池:身败名裂算多少后悔值?跌落神坛算多少后悔值?求而不得算多少后悔值?

061:……

男主智商双双在线,人设戳我萌点。作者文笔很好,人物饱满,有血有肉。每一个故事都很打动人,即使我不太看耽美 ,也喜欢这一本。

有看过这些书的,欢迎在评论区交流。

虽然推荐的都是晋江风的网文,但是有一说一,白月光只有一部,谁都挪不动——林妹妹和贾宝玉。




每日穿搭营


雪中悍刀行

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想要活下去,总不是一件多轻松的事情,她先熟门熟路跑去两条街外的一栋院落,帮一对年迈夫妇收拾屋子和打扫院落,有些吃力地帮他们把水缸装满清水,夫妇的儿子儿媳是经常跑远路的推车小贩,每旬返家一次,到时候会结算给她十几颗铜钱,有些时候甚至还会跟她赊账。做完了活计,她就要去满大街逛荡了,听到哪家什么时候有红白喜事都会记在心头,能偷偷蹭一顿是一顿,月初月中的两次集市,往往会有大丰收,运气最好的一次,她在初春的元宵灯市上还捡到过一只鼓囊囊的棉布钱袋子,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银子,碎银子,很小小的一粒,还不如她指甲盖那么大,可还是让她高兴到今天。若是在城里没有收获,就得往城外碰运气,去河里摸鱼上树掏鸟窝,记得去年年末,河水结冰,瞧见有人凿冰钓出许多肥鱼来,看上去又轻松惬意又一本万利,只需要蹲在冰面上,于是她也去试过一次,差点冻死,还是被一个好心路过的商贩救下,那次刻骨铭心的教训让孩子知道一个道理,自己的运气并不好,那就不要奢望老天爷对她有多少大方。

一个骨瘦如柴的小黑妞,就这么撒开脚丫子在胡笳城内欢快飞奔。

暮色中回到荒废古寺,她手里多了些菜叶和一兜从树上捕捉下来的知了,今天老天爷开眼,中午在城东给她偷摸进去了一家婚宴,她感觉现在满嘴都是那小块猪肉留下的油水滋味,只可惜她扒饭的度已经很快了,但还是没等她吃完一整碗就给人拎着丢到门外。

夜色中,徐凤年站在窗口,看到那个小丫头对着一锅炸知了,背对着他哼着一支小曲儿,“砍下头颅来盛酒呀,挖出心肝来红烧呀,抽筋剥皮来清蒸呀,滋味美-美的呀,但都不如炸知了的咯嘣脆呀……日子一天一天过,我在一天一天长大呀……”

徐凤年哭笑不得,只是当他看着小姑娘小心翼翼抓起一只炸知了放入嘴中,看着她的瘦弱背影,想象着她此时大概是很满足的神情,对人对己都算不上心慈手软的他开始觉得心酸。

人活一世,成年后不论是苦是福,那都怨不得天地父母了。

可她才这个岁数啊。

徐凤年叹了口气,在石碑城还是一无所获,照理说他就该立即返回北凉军,可归途中鬼使神差想起了这块小黑炭,又莫名其妙回到了胡笳城这座古寺。

那小丫头猛然转过头,看见了窗外的徐凤年,愣了愣,接着继续腮帮一动一动,吃着美味的炸知了。

饕餮清馋都讲究一个非时令不食,可穷人家,是不得不时令而食。若搁在高门豪阀,油炸知了也算一道虽登不上台面却也颇为俗中求雅的偏门菜肴。

小姑娘好奇问道:“你没去石碑城?”

徐凤年点了点头。

她犹豫了一下,明明很心疼却又假装大度说道:“饿了?吃过饭没?没吃过饭,我请你吃一顿?”

徐凤年笑着说道:“好啊。”

小姑娘显然很希望这个家伙回答一句吃过了,但她又不好改口,只好苦兮兮朝徐凤年招招手,锅里还有七只炸知了,她往自己这边拨了四只,眼角余光瞥了眼那家伙,又拨还给他一只。

徐凤年跟她面对面蹲着,拎起一只炸知了放入嘴中,寡淡无味不说,还有种没有调料杀味的土腥气息,但徐凤年没来由想起了自己当初跟老黄走江湖的寒碜光景,不知不觉满脸浮现笑意。

她自豪问道:“好吃吧?”

徐凤年点头道:“好吃。”

她一番天人交战,拍了拍肚子,故作豪迈道:“我吃饱了,剩下的都给你吃。”

徐凤年吃掉四只炸知了后,摇头笑道:“不用,我比你能挨饿。”

她歪着脑袋问道:“真不吃?”

徐凤年嗯了一声,趁着她吃炸知了的时候,环视四周,而小姑娘则借着机会打量他。

她拍拍手,问道:“想乘凉不?”

看徐凤年没有反对,于是她带着这个心底不讨厌也不害怕的家伙,一大一小爬树爬上屋顶,一起躺着看着星空。

她小声问道:“你没有家吗?”

徐凤年后脑勺枕着胳膊,笑道:“有啊,而且比你的家,要大上一些。”

她撇撇嘴道:“喂喂喂,你别吹牛好不好,我家还小啊,这么大地儿,全都是我的呦。”

一颗流星在天空划过。

小姑娘赶紧闭眼许愿。

徐凤年柔声道:“许愿啦?什么愿望?”

小姑娘白眼道:“你爹娘没告诉过你吗,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徐凤年望着那无比绚烂的夏日星空,轻声道:“告诉你啊,其实许愿不管说不说出口,有没有跟别人说,都不灵的。”

小姑娘赶紧呸呸呸了几声,转头一脸愤然瞪着这个乌鸦嘴的家伙。

徐凤年歉意一笑,“那是我自己的经验之谈,也许你不一样。”

两两沉默许久。

她突然开口问道:“你骑过马吗?”

徐凤年说道:“当然,很小很小就骑过马了。怎么,你想骑马?”

她放低声音一脸神秘道:“我跟你说一个秘密哦,我爹有很多很多马,我爹有一万匹马,不,是十万匹马!”

徐凤年笑着调侃道:“小丫头片子,知道十万匹马有多少吗?如果让马挨着马奔跑,你从高处看去,马背就像大地了。”

她呢喃道:“这样啊。”

徐凤年侧过身躺着,看着她说道:“你请我吃了四只炸知了,我可以答应你四个愿望,比如你可以说让我请你吃一只鸡腿,让我给你一两银子什么的,我会尽量满足你,怎么样,我是不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客人?”

小姑娘摇摇头,一本正经说道:“我娘说过要待人以诚,那炸知了是我送给你吃的,又不是卖给你的。再说了,真卖的话也卖不了一颗铜板。”

徐凤年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

小丫头没有拒绝,不过也没好脸色给徐凤年,她突然叹了口气,“我小时候……”

徐凤年忍俊不禁打断她的言语,“你现在也很小。”

她瞪了眼,继续说道:“小时候我娘亲说过很南边的南方,每到夏天,会有一种东西叫萤火虫,飞来飞去,可漂亮了!”

徐凤年笑道:“对啊,那边的诗人都喜欢叫它们宵烛、夜光或者景天之类的。”

她眨巴眨巴着眼睛,闪亮闪亮的,好奇问道:“它们真的会光吗?为什么呢?我问娘亲,她不告诉我,说让我问我爹去,可我爹……不告诉我啊。”

徐凤年很认真回答道:“那是因为萤火虫尾巴有光囊,出黄绿色的荧光。”

徐凤年笑眯眯补充道:“你爹真够小气的,这也不告诉你。”

她扬起拳头,摆出一副再说我爹坏话我就打你啊的架势。

小姑娘叹了口气。

徐凤年没来由也跟着叹了口气。

两人继续不说话。

徐凤年翘起二郎腿,享受这份难得的安宁。

自凉莽开战以来,这四年中,看不完的战火硝烟,听不尽的战鼓马蹄,打不完的仗,杀不光的人。

也许将来史书会用波澜壮观四个字来形容这场战争,但作为身处其中的当局者,没有谁能够真正喘口气。

徐凤年一直觉得自己比徐骁差太多太多了。

领兵打仗是这样。

当爹,更是这样。

徐骁这个爹,留给他一个世袭罔替的北凉王,三十万铁骑,给了他徐凤年整整二十年时间的年少轻狂,在北凉,他这个世子殿下曾经比当太子还要逍遥。

这是所谓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而轮到他当爹了,自己的孩子又在什么地方?

这是不是积恶之家必有余殃?

耳畔传来轻柔的嗓音,“想家啦?”

徐凤年感慨道:“是啊。”

小丫头有样学样模仿徐凤年翘起二郎腿,一晃一晃,断断续续哼着一支临时新编的曲子,“萤火虫啊萤火虫,乖乖跟着我回家……”

反正颠来倒去,就一句歌词。

不知过了多久,听不到歌声的徐凤年现小姑娘已经沉沉睡去了。

怕她着凉,徐凤年脱下袍子,动作轻柔,盖在她身上。

徐凤年看着天空,一夜到天明。

一宿都缩在温暖袍子里的小姑娘打着哈欠醒来,看到那人盘腿而坐,她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徐凤年转头笑问道:“小丫头片子,你要不要去我家玩,管吃穿睡哦?”

她一脸不屑道:“不去。”

兴许是怕这么干脆利落地拒绝别人好意有些伤人,她咧嘴笑道:“不好意思啊,我不能胡乱瞎逛的。”

徐凤年伸手揉了揉她那小鸡窝一般乱糟糟的头,“没关系,以后我再来找你玩。”

“下次你来,能带鸡腿不?”

“能。”

“拉钩?”

“行啊。”

大人小孩很郑重其事地拉钩。

徐凤年的笑脸不变,但迅起身望向城门方向。

小黑妞先是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然后环视四周,顿时面无血色。

成百上千的黑点直接在屋顶上飞掠跳跃前进,直奔她的这个小家。

徐凤年轻声解释道:“别怕,那些人都是找我来的。我事后肯定帮你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保管隔三岔五就有鸡腿吃。”

先前他在南朝几州境内迅猛游曳,神出鬼没,北莽哪怕有练气士盯梢,一时半会也抓不到机会调动兵马来堵截,可北庭腹地的宝瓶州就不一样了。

看情形,不但蛛网算是倾巢出动了,还加上数支精锐铁骑疾驰而来。

只是那小女孩却嘴唇颤抖,颤声道:“不是的,都是找我的。”

她猛然一推徐凤年,尖声喊道:“快逃,你快逃!别管我!”

徐凤年一脸错愕,低头看着不知为何仓皇失措的孩子,她扯住他的袖口,抬头红着眼睛哽咽道:“娘亲走了,徐叔叔走了,童贯哥哥为了我也断了一条胳膊,都是我害的……你走啊,快走啊……”

徐凤年如遭雷击。

小女孩松开手,手忙脚乱从屋顶另一处瓦片底下抽出一柄狭长木刀,赶紧塞给徐凤年,抬起手臂胡乱擦拭了一下泪水,挤出笑脸道:“你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如果,

我是说如果,你哪一天能找到我爹,就跟他说这是我送给他的礼物,还有,我的名字是徐念凉,还有还有,我的绰号叫小地瓜。”

她咧嘴灿烂一笑,“我爹叫徐凤年,是北凉王哦,很厉害对不对,我没骗你吧?”

眼看着那些黑点越来越大,她推了一把握着木刀纹丝不动的那个傻瓜,怒道:“还不走?!你真的会死的!”

徐凤年缓缓蹲下身,额头紧紧贴在她的额头上。

那一刻,他抱着她,他不仅泪流满面,还呜咽抽泣起来。

那些抱着必死心态进入胡笳城的蛛网谍子在附近屋顶上纷纷落定,看到这一幕,这一大拨冷血的死士,也有些目瞪口呆。

那个让整座北莽王朝瑟瑟抖的北凉王,那个重伤武神拓拔菩萨至今还未痊愈的人间无敌手之人,在哭?

包围圈一层层累加,愈厚重起来,但人多势众的蛛网死士每人都心知肚明,在这个男人面前,他们不过是用几百条人命去略微拖延时间的小卒子而已。

名叫徐念凉的小女孩眼神坚毅,握紧手里那把短小木刀。

徐凤年松开她,没有擦拭自己脸上的泪水,而是伸手帮她擦拭脏兮兮的脸颊。

“对不起。”

两人异口同声。

小地瓜的意思是她连累他这个不坏的陌生人了。

她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也要说一声对不起。

不过想不通就想不通,反正看样子大小两个倒霉蛋都要死在这里啦。

她可不想在那些北蛮子面前哭鼻子,凝视着他的脸庞,嘿嘿笑道:“没事,放心啊,我不会笑话你的,谁都怕死,你看我刚才也哭了嘛。”

徐凤年站起身,低下头,仔细佩好那把按照凉刀形制被孩子一刀一刀雕刻出来的狭长木刀,悬在腰间。

他柔声道:“我找到你了,小地瓜。”

城内是蛛网死士。

城外四周各有一支人数都在万人左右的骑军。

旭日东升,东方霞光如潮水一线缓缓推进。

徐凤年一只手放在小地瓜脑袋上,眺望远方,轻轻说道:“小地瓜,爹没能保护好你娘亲,但肯定会保护好你。今天,我们一起回家。”

孩子呆呆站在徐凤年身边,然后哇一下哭出声。

从她懂事起,这是第一次哭得如此撕心裂肺。

哪怕跟娘亲分别离开敦煌城时,她也很懂事地没有哭出声,哪怕眼睁睁看着童贯哥哥被人砍掉手臂,她也只是捂着嘴没敢哭出声。

她大声哭喊道:“你没有保护好娘亲,我才不要喊你爹!”

“我想爷爷了,如果爷爷在的话,我一定让他打你。”

“你是天底下最大的坏蛋,把木刀还我,我不送给你了!”

“我才不要许愿快快长大去找你!”

徐凤年眼神森寒看着那些蛛网死士,听着伤心孩子的气话,这位名动天下的北凉王,嘴唇微微颤抖,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他一手握拳,另外一只手的手心抵在狭长木刀的粗糙刀柄上。

这一刻,就算十个位于巅峰时期的拓拔菩萨拦路,就算全天下所有的一品高手都出现此地与他为敌,就算北莽还能有百万铁骑挡在前方。

徐凤年都毫不畏惧!

徐凤年依然泪流不止,但是笑意越来越多。

小地瓜,我找到你了。

徐凤年长呼出一口气,正要放开手脚大战一场,突然被她扯了扯袖口,他蹲下身,满眼疑惑。

她抽了抽鼻子,抬起小手,帮他擦掉眼泪。

徐凤年凝视着他的闺女,在他眼中黝黑黝黑却比世上所有孩子都要漂亮的小地瓜,微笑道:“你没有吹牛哦,你爹徐凤年真的是一个有一百层楼那么高的高手。”

说完这句话后,天地异象骤起。

胡笳城。

除了这座寺庙。

便是一整座胡笳城。

一栋栋高楼撕裂飞升,一堵堵石墙被撕裂向上,一棵棵树木拔根破土上浮。

夹杂有城内全部的兵器。

几乎所有死物都升入天空。

然后在这个小屋顶上,他腰佩狭长木刀,小地瓜拎着短小木刀。

这一对父女啊。


梦言笑谈


《魔道祖师》

魏无羡,曾经赤脚穿过山与海,风尘仆仆仍眉目清白,历经黑暗仍满怀赤诚。我一直以为会有人(蓝湛也好,温宁也罢)在前面替他抵挡千军万马,回头才发现他背上早已插满了箭矢,还要满不在乎地对每个人坦露柔软,让各位不要担心,不要在意。魏婴是值得我放在心尖上的宝贝,是一个赤诚坦荡,一尘不染的孩子,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每次回忆心都颤着疼。

我希望,魏婴可以在一个下雨的早晨醒来,空气微凉,仿佛回到小时候,无忧无虑地睡醒,又面对一个无所事事的云梦雨天……

魏婴,今日安否?


奶冻啵子


路遥——《平凡的世界》没有之一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如果你现在觉得自己不幸福的话,可以去看一下这本书,你会觉得身在福中不知福,也许这是我一贯阿Q精神胜利法的自我安慰,但是还挺有效的。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路遥说:“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电影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


微客观点秀


《11处特工皇妃》,电视剧叫《楚乔传》,小说与电视剧完全不是一回事。

先不说内容,讲一讲我看这部小说的历程吧。

本人现在有十年小说书龄,看这本书时初三,当时网络不发达,我偷偷买了个mp4,每到星期天,都会去影音店下载电子小说,5毛钱一本。

这本书躺在目录里很久我都没看,每次打开它,都嫌太长,看不下去。终于有一次,我书荒了,咬牙看了一段。这一看,就没刹住闸。

第一次被作者的文笔折服是燕询满门被杀那段,当时特别想冲冠一怒为蓝颜,抱抱这可怜的孩子。恨恨发誓,如果作者不让燕洵和楚乔在一起,我就不看了!

后来……真香。

当时看完电子版,久久不能从作者创造的那个虚拟世界中走出来,甚至觉得那是真正的朝代故事,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言情小说了。

大概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从此再看什么小说,都觉得无法超越《11处》,内心特别空虚。而且我经常安利给别的同学,但结果如你所料,越安利,别人越不感兴趣。

到高中时,依然对这部小说念念不忘。终于有一天,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抄写下这本百万字的小说,利用高中的课余时间抄写,虔诚的像个傻子。同学知道,纷纷称奇,然后像看啥子一样看我。

而我沉浸在抄小说的世界里,怡然自得。

机缘巧合,在新华书店看到了实体书,标价74.8元,贫穷的我,甚至都没犹豫,花75元买下它。(我不明白为什么新华书店不找我2毛钱?)

当你喜欢一样东西到极致时,就非常强占有它,所以花再多钱也不觉得心疼。

买回书,我才发现当年只看到大半,没看到结局。

连夜看完,哭的稀里哗啦,李策死的时候,我真的要爆发了,作者真的太狠心了,让他就这样带着遗憾离去,还是死在亲娘手里。

纳兰红叶死的时候,我没哭,但是燕洵看到丫鬟烧纸那一段,真的太憋屈太为纳兰红叶不值了,做了那么多,最后连信纸的灰烬都没能让燕洵看到,实在是很惨一女的……

作者笔下的每一个人物身上都带着悲剧色彩,每个人身上都背负着使命与无奈,所以并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看这本书,我甚至没有讨厌的人,每个人的命运都能让人唏嘘一番。

关于站男主的问题,柿子党和星月派打得不可开交,就像当年《泡沫之夏》里面,欧辰和洛熙的支持者一样针锋相对。

其实我觉得作者让星月在一起有道理的,这样楚乔才能快乐。而燕洵,重复了上一辈的悲剧与轮回,自己走不出来,更给不了楚乔幸福。清楚记得他的个人番外里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个男人体内流的不是血液,是钢铁。

这本小说的第一套实体书印刷质量很差,我重看的过程中改了很多错字漏字,但依然爱不释手。

大学时代也把书带到学校里借给同学看,后来因花在小说上的时间越来越少,它便被搁置了。

大四决定把所有的闲书卖掉,我犹豫很久要不要卖它,后来发现这本小说已经刻印在记忆里,不必纠结占有它,所以它也被我卖掉了。

这本伴随我校园青春的书,是我青春里所有小说中的白月光。通过多抓鱼平台,它大概会成为下一个读者的白月光。






当代高尔基


《绝嫁病公子》绝对是我的真爱。想当年我初入小说界,第一本追的书就是她。这本书简直就是我的最爱,到现在我还记得顾九和阴寡月。当时,每到星期天我都要赶紧回家追更(当年住校没手机,只能星期天回家电脑追更[流泪]),回家的路上想到剧情都觉得好兴奋。里面的男二让人心疼,每一个人物都有独特的魅力,虽然这这本书里他们是配角,但他们是自己的主角。男主不是霸道总裁范儿的,温柔的让人心疼,他和顾九的爱经历了重重磨难,但他们的心一直在一起。



爱小说的礼物君


哈哈哈~~以前上学的时候的看了一大批小说,但是大部分都忘记名称了,只有本印象最深刻的了《我不喜欢这个世界,只喜欢你》我的同桌F君是个傲娇男,还好乔一比较没心没肺,他们暖暖的美好,让我对这个世界保留着一份美好的期待;


八元追剧少女


初中的时候看过的《狼的诱惑》《那小子真帅》

高中看过最多的应该就是《意林》

大学的时候看的最多的就是手机,去过图书馆最多的也是照相吧。

毕业之后才慢慢的知道看书的重要性:看三毛的书《撒哈拉沙漠》《活着》《摆渡人》《平凡的世界》《第七天》等等虽说看的书不是很多,但是我认为书一定要看。再后来:看一些自己学的专业的书,教育有关的。我感觉人越大学东西就快了许多,可能还是小的时候不知道学吧。







纠结了一天626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我心中的白月光——《雪中悍刀行》

有个白狐儿脸,佩双刀绣冬春雷,要做那天下第一。湖底有白发老魁爱吃荤。缺门牙老仆背剑匣。山上有个骑青牛的年轻师叔祖,不敢下山。有个骑熊猫扛向日葵不太冷的少女杀手。这个江湖,高人出行要注重出尘装扮,女侠行走江湖要注意培养人气,宗派要跟庙堂打好关系。而主角,则潇洒带刀,把江湖捅了一个通透。

1、“我喝过很烈的酒,也放过不该放的手,从前不会回头,往后不会将就。”

2、“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

3、“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4、“什么叫喜欢一个人?那就是见到对方之前,不知情为何物,错过之后,更不知情为何物。”

5、“书上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不要怕,书上还说了,人生何处不相逢。”

6、“女子无情时,负人最狠。女子痴情时,感人最深。”

7、“人生不如意之事七八九,能与人言一二三都无,才算坎坷。”

8、“情到深处,知悔不愿悔。”

9、“人生两苦,想要却不得,拥有却失去。”

10、“东西南北,南北东西,只愿相随无别离。 今生来世,来世今生,谁能聚首再相逢?”



趣事丶杂谈


1、《沥川往事》施定柔

讲述了来自瑞士的华裔建筑师王沥川与来自云南小镇的大学生谢小秋从相爱、分离到重聚,一次次生死相依的爱情故事。这本小说最值得一提的是,男主大概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人了,尤其是那段墓志铭:这里睡着王沥川,生在瑞士,学在美国,爱上一个中国姑娘,所以死在中国。


2、《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乔一

原载于天涯,是天涯年度热帖之一,受到众多网友追捧。这是一对恋人的爱情回忆录,记载了两位恋人之间又温暖又萌爱的小故事。作者的文笔幽默逗趣,天马行空,真正称得上是有趣的灵魂,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天晚上打开了这本小说,室友全睡着了,因为一直在憋笑,笑得床一直抖!


3、《结爱·异客逢欢》+《结爱·犀燃烛照》施定柔

施定柔结爱系列小说一共包括三部,分别为:《结爱·异客逢欢》、《结爱·犀燃烛照》以及《结爱·南岳北关》,我最欢前两部,尤其是第二部,作者博学多才、脑洞大开,创造了一个神秘诡异的新世界,强大是这个世界的第一生存要义。

《结爱·异客逢欢》主要讲述了生活在C城关皮皮,遇到了一个名叫贺兰静霆的人, 异于常人的贺兰,白天看不见任何东西,晚上却视力极佳。他对古玉研究甚透,是嗜花型素食主义者,而且他还有半夜边听降E调小夜曲边晒月亮的习惯……

《结爱·犀燃烛照》主要讲述了关皮皮终于等到了贺兰觿的归来,但归来的这位是贺兰觿吗?一次相识、一个任务、一段旅程、一场战争:狐族的生存与毁灭,贺兰的未来与前途,尽在关皮皮的一念之间……


4、《他知道风从哪个方向来》玖月希

这样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彭野,一个即使没有手表也能知道时间的男人,一个在草原上识别八十八个星座的男人,一个拥有神射手般枪法的男长,一个为了心爱的女人能屈能伸的男人,一个几乎无所不能的男人。

程迦,一个在荒野中落单却淡定坐在车顶抽烟的女人,一个帮着羞涩小伙子尼玛大胆示爱的女人,一个中了枪也一声不吭的女人,一个因为彭野而终于知道什么是爱情的女人。

有风的地方,就会想起彭野,如狂风般强硬; 有海的地方,就会想起程迦,如大海般柔软。 仍记得,他指间一斜蓝天日出,鹰在穿梭。 他对鹰说:“程迦,明天是个好天气。” 他说是,就当然会是, 因为——他知道风从哪个方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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