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來傳銷活動層出不窮,這些組織、領導傳銷者為了一己私利,不僅侵犯了市場經濟秩序,也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因此必須加大對該類犯罪的懲罰力度和威懾力度。不嚴懲不足以打擊該犯罪的囂張氣焰,不嚴懲也無法安撫群眾所蒙受的不幸。
鷹鑑瞭解到,3月11日,貴陽市中級法院和黔南州中級法院分別二審開庭審理了“大唐天下”和“智天金融”特大網絡傳銷案。據公開信息顯示,“大唐天下”犯罪團伙在全國發展會員183萬餘人,傳銷層級高達158層,涉案資金160億餘元;“智天金融”傳銷犯罪團伙在全國發展會員11.7萬餘人,吸收傳銷資金10億餘元。
鷹鑑瞭解到,2016年3月,毛軍等人在湖南長沙設立湖南大唐天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唐天下公司)。
毛軍等人依託大唐天下公司通過“大唐天下商城”、“唐人街商城”平臺,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為名,用“互聯網C+商業模式”虛構、誇大經營、投資及盈利前景,掩飾計酬返利真實來源,以消費返利等為誘餌,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大肆進行網絡傳銷活動。
大唐天下公司將註冊會員分為消費商、創客、創投、一般代理商、執行代理商等多個等級。其中,創客、創投分別繳納999元、9999元獲得加入資格。一般代理商、執行代理商根據區域的不同,繳納數萬元至數十萬元獲得加入資格。
大唐天下公司還規定,消費商或創客及以上會員,在公司線上或線下進行消費,公司平臺按照銷售商向平臺繳納服務費的比例,向消費者撥給積分,該積分每天都會以萬分之五的速率轉化為“唐寶”虛擬貨幣,消費者可以將“唐寶”提現或在平臺購買商品。
去年11月27日,觀山湖區法院對“大唐天下”特大網絡傳銷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毛軍、付贏、 董緒朋等2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宣判後,毛軍、付贏、 董緒朋等24名被告人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3月11日上午9點,貴陽市中級法院在第一法庭公開開庭二審了此案。
同天上午9點,黔南州中級法院在第七法庭也對“智天金融”特大網絡傳銷案公開開庭進行了二審。石俊武 、馮文秀 、鄧萍 、 鄧智天四人分別站上了被告席。
鷹鑑在“智天金融”特大網絡傳銷案一審判決書上看到,2015年8月24日,鄧智天、馮文秀及吳開明在四川成都註冊成立了四川智天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天金融公司)。
該公司在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掛牌,舉行掛牌敲鐘儀式後,對外謊稱公司將在美國上市,並組織被告人石俊武 、馮文秀 、鄧萍 、吳開明等人開始以掛牌上市為名,虛構盈利前景,向不特定人員公開銷售智天金融股權,並在銷售過程中逐步發展為“代持股”、“分紅股”等銷售模式。
代持股定價每股1元,購買1股公司墊資配送99股,待公司上市後返還公司99元,1000元起購買作為“入門費”,股權增值部分為購買人所有;分紅股5萬元起購買作為“入門費”,公司配送5萬股,待公司上市後按持股數量參與公司分紅。
被髮展人員通過微信報單等方式購買該公司一定股權並繳納“入門費”後,便獲得發展資格,就可利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以及當面相傳等多種方式向微信好友以及身邊的熟人、朋友宣傳、推廣銷售智天公司股權。並按照發展人員組成上下層級,且上線從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酬或返利。
截止案發前,該傳銷組織通過大團隊帶小團隊的傳銷運作模式對加入會員進行定級、分層實施管理,在全國招募下線會員人數達117102人,銷售股權資金總額達10.16億餘元。
在此期間,為了宣傳造勢,擴大影響,吸引大量人員購買智天金融股權。鄧智天先後組織、策劃了“世界金融大會”、在美國納斯達克大屏登廣告等活動,同時安排人員在報刊、網絡虛假宣傳公司實力和神化鄧智天個人及智天金融公司,不斷在互聯網上發放相關圖片、文字等進行虛假宣傳。
去年12月31日,羅甸縣法院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別判處鄧智天、馮某秀等五名被告人13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00萬元到30萬元不等。[此文來源鷹鑑,版權歸原作者,如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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