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工作試用期已經過了規定的三個月工資不漲也不轉正,還繼續留下來嗎?

也許小時候


看問主的情況,只是工作時間滿足了公司規定的三個月試用期,而沒有說明其他方面,如工作質量是否得到了領導的認可。

首先,看試用期的薪資在勞動合同法裡面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問主面試時是否約定薪資為試用期的薪資,達到使用期限後一定要漲薪;公司的員工手冊或其他人事規章制度是否明確通過三個月的試用期就必須漲薪。目前很多的公司會約定試用期,而且一般都會在通過試用期後給予員工一定幅度的薪資上調,這是普遍的操作,但是勞動合同法至規定了試用期內的工資,而沒有明確規定通過試用期就必須給員工漲薪。

其次,問主已經通過了公司規定的三個月的時長,但是沒有說明是否通過了其他方面的考核,和經理溝通沒有得到答覆,是否可以理解為領導對於你的工作並不是很認可,但是又有其他的原因可以不在試用期內辭退即不通過試用期。

至於該怎麼辦,要麼另謀高就,要麼踏實做好工作,把工作質量做得更好,得到領導的認可,工作業績才是你漲工資最根本的底氣,當然同時也需要適時的向領導提出加薪要求,畢竟很多時候會哭的孩子才會有奶喝。


8cmbluesky


首先要看你的合同期限,如果你簽訂的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麼你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提到試用期為三個月,那到試用期止,應當進行轉正。

《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合同簽訂的規定是: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但不允許先試用後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企業在與您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後仍然未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作為當事人還要看好,單位是否與你簽訂了勞動合同。因為這是你獲得權益的保障。

同時還要注意只要是建立了勞動關係,不管是否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都應為您繳納社保。

如果公司沒有做到以上幾條,大膽與他們對簿公堂,敗的只會是他們。


好響的雷


再溝通溝通吧,另外最好也跟公司人力資源溝通一下,確定一下轉正相關手續和條件。

管理不成熟的企業,試用期也沒有考核和評價標準,部門主管隨意性較大。當事人可以做個入職以來的工作總結,向部門主管提出轉正申請。由被動變主動,如果主管認為暫時不能轉正的話,也可以知道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地方。當然,從法律角度,在一個企業員工只能試用一次,企業如果延長試用期是不合法的。是否繼續留下來,要看當事人自己對企業、職位、個能能力以及就業、求職各方面的信息判斷才能確定。多溝通,如果溝通結果不滿意,建議離開!


戰略績效管理


試用期已過,目前薪資不漲也不轉正,這個情況應該跟疫情也有一定關係。

一、試用期期間是否有簽訂勞動合同,正規單位對入職前員工,包括試用期在內的員工也會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內容就會明確提到試用期與轉正的相關信息。

二、嘗試跟你上司溝通協商,瞭解公司的態度,朋友公司也出現過類似情況,疫情期間,因隔離觀察原因而影響轉正,後來經過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同意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三、如果經過多次協商溝通後公司所表現態度你認為不能接受的,那就建議你另謀出路。

最後祝你能早日轉正加薪!





職場思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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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狐精靈


你好,我是說說事的小瀟,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我來簡單的說說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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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事的小瀟


還是再等個把月看看。


手機用戶58151305238


這種情況,可以主動去問上級,或者當時面試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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