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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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為止,為什麼要設立一個公路局幹什麼。如果一個行當就要設一個局,那麼,別的什麼都不要做,就圍著各種局打轉轉好了,公路局,鐵路局,農村公路局,少數民族鐵路局,高山局,河流局,草原局,沙灘局,等等,還有完沒完,

實際上,每個地方都有交通局,全部管了也就算了。就算公路局是在交通局下面,不是一個獨立機構,但也是一個不小的局。為什麼財政供養人員多,為什麼公路收費無法減少,不就是要供養的人員太多嘛。

怎麼改革,取消事業編制,轉為企業身份,走市場化之路,自己找飯吃,財政提供一次性創業資金,從此斷供。不然,就會成為一個永遠卸不下的負擔。

事業單位改革在即,像公路局這樣的單位,只能走市場化,相關職能則交給交通局及其相關執法機關。


譚浩俊


公路局在政府部門序列中雖然不甚起眼,但其資格老、作用大、牽涉廣,甚至比交通廳(局)成立時間都早,而且對不斷蓬勃發展的公路事業來說,這個機構在改革中必須存在也必須完整保留。

在省一級保留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省一級以江蘇為例,交通廳公路局更名為省交通運輸廳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而原本行政許可、行政裁決職能劃入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原來的省公路管理局有120個左右編制,去行政化之後減少了20個編制,這些編制被調劑到到交通廳;內設機構改革方面,省公路中心減少了兩個處室,一個是教育收費處,一個是安全處。總的來說省一級過渡比較平穩,只是在非領導職務保留上與人社部門有分歧。

在市縣一級管幹分離,部分轉為企業

市一級的公路管理處將和運輸管理處、稽查支隊等被併入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而縣一級的公路管理處被納入建設交通工作服務中心,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由縣委管理。但公路段、農村段,統一實施管幹分離,部分轉為企業,這和園林處、環衛處的改革性質是一樣的,被剝離的公益職能則納入到交通事業服務中心。

改革中人員安置問題

目前雖改革基本落地,但人員安置方案尚未明晰,省一級公路局隊伍單純點,市縣一級隊伍人員性質複雜有管理幹部,有專業技術幹部,還有工勤人員;有公務員招錄、專業安置等。參公人員如何過渡,原來的職稱如何對接,事業人員執法與行政執法法律法規規定是否有衝突還在討論中,唯一基本確定的是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將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到改制後的企業去任職。


碼上風


不知道,有時社會的進步,設備的進化,也是多k員工的主因吧。試想當初發揮人海戰術的時候,銅川礦有一萬多人。產一百萬噸已是很了不起,現在呢,幾百人產千萬噸的比比些皆是


A袁書記


改分流就分流,該下崗就下崗。


大清苑123456


收費單位企業的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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