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法院加強訴前調解、推進訴訟服務中心 轉型升級


霸州法院加強訴前調解、推進訴訟服務中心 轉型升級

2019年下半年以來,霸州法院進一步提升糾紛解決和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訴訟服務中心進一步完善立案“登”字號改革和訴前化解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糾紛,進一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轉型升級,不斷強化兩個“一站式”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

霸州法院制定了《霸州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訴前化解分流操作規程(試行)》。將立案登記工作與訴前調解對接工作進行充分揉和,明確了適用於訴前調解的案件類型、工作主體、立案階段、調解階段、結案方式等,按照“一人一事一號”的原則,確保進入法院的案件全部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訴前調解、全程留痕。當事人起訴的民商事糾紛,一律以“冀登”字號予以登記。適用訴前化解的家事糾紛、相鄰關係糾紛等十類案件,立案庭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原告與被告的居住地等綜合因素對案件進行初步審查,將未經相關組織進行訴前調解的案件轉到中心法庭及“一鄉一庭”進行訴前分流化解,中心法庭及“一鄉一庭”與律師事務所、司法所、居委會、調解委員會、行業協會等相關組織建立聯動機制,進行分流,合力化解糾紛。經訴前化解達成協議的,根據當事人申請予以司法確認或出具調解書。未達成協議的及不適宜訴前調解的案件在20天內返回立案庭,經立案庭移送相關民商業務庭審理,切實實現訴調對接實質化,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通過一系列有力舉措,我院訴前調解工作再上新臺階,三月份以來,訴前化解案件129件,調解成功率達56.1%,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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