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對財務進行督查

為加強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財務內部監督和稽查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管理,按照年初制定的財務督查工作計劃,經院黨組會議決定,依據《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財務督查工作條例》,近期開展對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財務總體運行情況的督查,由檢務督察專委配合財務督查專職人員進行 。

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對財務進行督查

此次督查擬定《督查方案》針對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執行“三重一大”規定中涉及單位大額資金使用、“三公經費”公開、政府採購執行、中央政法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建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及2019年支出進度完成等各項執行情況作為重點開展。找出問題,認真分析成因,形成《督查報告》,上報黨組。

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對財務進行督查

督查要做到深入實際、查錯揭弊、注重實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針對單位收支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中存在問題提出可行性整改建議。達到嚴肅財經紀律,提升財務管理質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單位財務收支的監督與管理,保證單位各項經濟活動在法定的範圍內進行。確保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各項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做到依法合理有效管理使用財政資源,為檢察事業發展做好後勤保障服務。

來 源: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編 輯:丁尚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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