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遭受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1994年春節,原告的噩夢開始了,被告抱怨原告沒有為他生兒育女將其左手腕打斷。從此,家暴已是家常便飯,最嚴重的一次,被告打傷原告後,準備拖進大河水中溺水死亡,幸好有本寨群眾路過制止,才挽救了原告的性命。

原告在人生安全無法保障的情況下,於2007年初外出務工。直到2017年初,被告到浙江與原告共同務工生活。年終兩人回老家過節,但被告惡毒的本性依然不變,對原告惡語相加,大打出手,年二十九深夜,原告被逼無奈,徒步15公里到鄰村大姐家避難。

春節後,原、被告一同赴浙江務工,5月兩人再次發生爭吵,被告自行回家,夫妻分居又時達19個月,婚姻名存實亡。

2020年,原告回孃家過春節,遇“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爆發,不能返回浙江務工,被告也未曾探望。2月24日晚,原告在侄子等人陪同下到被告家協商離婚事宜,被告冷眼相對。在家人的鼓勵和支持下,原告鼓起勇氣向家暴說不。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結束了這場噩夢。

三都縣法院於2020年3月6日立案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庭審前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調解協議。原告放棄家庭共同財產的所有權,被告同意離婚。

遭受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遭遇家暴怎麼辦?

1、離開施暴現場,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報案。

2、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3、如果面臨危險或者無處可去,可到當地家暴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申請臨時生活幫助。

4、尋求當地調解機構、法律援助機構,法律幫助和支持。

5、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起訴。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家暴只有零次或無數次,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說“不”,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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