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发生爆炸,爆炸危险性厂房、库房的布置如何做?

总平面布局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库房宜独立设置,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库房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3)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与主导风向应垂直或夹角不小于45°,在山区宜布置在迎风山坡一面且通风良好的地方。

4)防爆厂房宜单独设置,贴邻时,只能一面贴邻。相邻两个厂房之间不应直接有门相通。


有爆炸危险厂房的平面布置

主要检查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和设备、疏散楼梯、办公室和休息室、排风设备在厂房内的布置。检查要求为: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

2)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3)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采用甲级防火门并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4)办公室、休息室不得布置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如必须贴邻本厂房设置时,建筑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5)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的排风设备不得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6)生产、使用或储存相同爆炸物品的房间应尽量集中在一个区域;性质不同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应分开。


其他布置

1)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及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2)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厂房的管、沟不应和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对于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采用常规的隔油设施不能有效防止可燃液体蔓延与流散,应采取相应的排放处理措施。

3)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防止液体流散的基本做法有两种:一是在桶装仓库门洞处修筑慢坡,一般高为150〜300mm;二是在仓库门口砌筑高度为150〜300mm的门槛,再在门槛两边填沙土形成漫坡,便于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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