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23條“真金白銀”!廈門出臺《立體施策加強穩就業保用工若干措施》!

針對企業招工難、用工難的問題,廈門市人社局、廈門市財政局印發了《關於立體施策加強穩就業保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4方面、23條“真金白銀”的措施。具體內容一起來看!

廈門市人社局 廈門市財政局關於立體施策加強穩就業保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區人社局、各區財政局,各相關企業:

為更好發揮政府穩就業和服務企業用工政策作用,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受疫情影響的特點,加強精準施策和立體施策,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保障2020年“兩節”期間工業生產穩定運行有關措施的通知》(閩政辦發明電〔2019〕32號)、省人社廳等3部門《關於支持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勞動保障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20〕16號)、省人社廳等6部門《關於支持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穩崗的通知》(閩人社文〔2020〕23號)、市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0〕3號)以及我市相關支持穩就業和服務企業用工政策,就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穩就業保用工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規上工業企業增產增效,為防控疫情多做貢獻

(一)疫情防控期間,對列入國家、省、市定點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繼續適用市人社局《關於印發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用工措施的通知》(廈人社〔2020〕31號)相關政策和措施。

(二)對1月份以來至疫情防控結束,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市統計局2019年年底規上工業企業名錄為準)工業總產值(合計)現價同比不下降的,適用市人社局《關於開展2020年春節期間“三不三訪”工作的通知》(廈人社〔2020〕15號)關於“一次性穩就業獎補”的政策,按照結束當月企業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每人50元,單家企業最高50萬元的標準補助企業,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二、支持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企業穩就業不裁員少裁員

(三)疫情防控期間,2019年底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裁員率不超過20%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四)疫情防控期間,2019年底參保職工30人以上的中小微企業(以統計局的口徑為標準,下同),裁員率不高於2019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的,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五)疫情防控期間,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2020年連續2個自然季度的銷售收入(含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和出口額)與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30%及以上)、2020年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裁員率不高於我市201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2.84%,其中:中小微企業的裁員率不高於2019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的控制目標5.5%、2019年底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企業的裁員率不超過20%)、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按照2019年度我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本項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與第(三)、(四)、(六)項失業保險費返還按“就高不重複”原則享受。

(六)其他符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0年裁員率低於2019年度我市登記失業率2.84%)的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七)支持企業運用“企業用工調劑”機制和政策不裁員少裁員。自2020年2月10日至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對與缺工企業自行協商、達成調劑合作,通過市人社局用工調劑平臺調劑用工時間1個月以上的,按照調劑人數,分別給予雙方企業每人250元的獎勵;對委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用工調劑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獎勵,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獎金分配由調劑雙方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協商確定。

(八)支持企業開展穩崗技能培訓。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可根據需要,組織仍在疫情重點地區尚未返崗的員工或其他確有需求的員工開展線上崗位職業技能培訓。企業統一組織的培訓課時不少於20課時/班(每課時不少於45分鐘,每班不多於200人)的,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九)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鼓勵其與職工民主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支付職工工資的,引導企業與工會及職工代表,在保障職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採用協商一致方式,形成書面協議,可以延期支付工資,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三、支持重點企業多渠道解決復產擴產用工需求

重點企業包括規上工業企業、限上服務業企業、“三高”企業、市臺辦確定的重點臺資企業和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需要列入支持的重點企業。

(十)支持企業加大省外員工返廈返崗組織力度。疫情防控期間,對搭乘國內大巴、動車、高鐵、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返廈返崗,符合市總工會2020年“平安返廈”活動(廈工辦〔2020〕1號)相關條件的,參照其出發地(戶籍地、常住地)來廈最優路線全程票價(動車二等座)標準,在市總工會“定點定額”補助後,由市人社部門予以補差(具體補助標準見附件)。同時,根據企業需求,繼續配合組織“點對點、一站式”直達企業的專門運輸。

(十一)鼓勵本市未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2019年底在冊且辦理時間半年以內的失業登記人員到缺工的重點企業務工。對2020年2月10日至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在同一企業穩定就業滿3個月(以就業登記和繳交社保為準,下同)的,給予個人一次性1500元獎勵。

(十二)鼓勵本省市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和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到我市缺工的重點企業務工。對2020年2月10日至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在同一缺工重點企業穩定就業滿3個月的市外省內首次來廈務工人員(包括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給予個人一次性1200元獎勵。

(十三)支持企業通過市內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含勞務派遣機構,下同)開發勞動力資源。經市人社局備案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2020年3月1日之後為我市重點企業引進首次來廈市外務工人員(不含勞務派遣用工),在同一企業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最高2000元/人標準的分批次獎勵。首次滿3個月,獎勵800元/人;此後在同一企業連續穩定就業,每滿3個月,分別獎勵400元/人,最高不超過2000元/人。本項獎補與第(十五)項補助不能重複享受。

(十四)支持企業加強校企合作,開發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普通高校)實習生實訓生資源。對重點企業的合作院校一次性輸送20人以上、在企業實習實訓、跟崗頂崗超過2個月的,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給予院校每人500元的工作經費補貼,給予學生每人200元/月的實習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疫情防控期間,對在我市企業實習實訓到期的學生,經實習單位與學校商議取得一致意見後,可以繼續在實習單位實習頂崗,適用上述政策。

(十五)繼續支持企業自我招聘新員工。對企業通過“以老帶新”等方式自主招收初次來廈就業和本市新成長的勞動力,辦理就業登記並繳交社保、在同一企業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企業500元/人一次性獎勵。本項獎勵與第(十三)項獎補不能重複享受。

(十六)支持企業通過“用工調劑”方式解決缺工問題。缺工企業可以自行與員工富餘企業合作,也可以委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尋找員工富餘企業進行合作,通過市人社局用工調劑平臺一次性調劑20人以上、調劑用工時間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其中:由缺工企業與員工富餘自行協商、達成調劑合作的,分別給予雙方企業每人250元的獎勵;對委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用工調劑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獎勵,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獎金分配由調劑雙方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協商確定。

(十七)支持重點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新錄用的人員(以正式辦理就業登記並新增申報繳納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作為認定條件),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靈活實施簡易崗前技能培訓,完成4個課時以上的(每課時不少於45分鐘),按每人200元標準一次性給予培訓補貼。符合我市“一企一策”技能培訓政策的,可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培訓。

(十八)支持企業依法申請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為復產擴產創造有利條件,更加高效配置企業人力資源。

(十九)疫情結束後,符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穩崗返還政策。

四、加強協同協作,培育源頭資源

(二十)市、區兩級人社部門與勞務輸出大省和地區人社部門簽訂勞務協作協議,設立勞務協作工作站,對與我市開展勞務協作的每個工作站給予一次性10萬元就業服務經費補助,用於宣傳我市就業政策、企業用工需求,引導當地勞動者入廈就業。所需補助經費由同級財政承擔。

(二十一)在我市院校畢業生招聘基地城市和其他院校中,篩選一批重點院校,建立長效合作機制,搭建畢業生招聘、柔性引才、科技成果合作、學生實習見習合作平臺。

(二十二)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服務我市企業用工績效評選。支持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市外、省外建立勞務開發基地,與當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合作機制,為我市開發引進人力資源。對服務我市企業用工成效突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優先納入誠信示範典型,由人社部門根據其績效給予獎勵、表彰。

(二十三)充分發揮“廈門市重點產業企業服務平臺”和“廈門求職登記平臺”的聯動作用,加強企業日常需求開發和“求職登記”平臺推廣,打造24小時365天面向各類群體“不打烊”的供需對接平臺。

五、有關說明

(二十四)初次來廈務工人員是指來廈之前一年未在我市就業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就業登記且未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非廈門戶籍人員。

(二十五)疫情防控期間是指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確定的疫情防控期間。在疫情防控期間,若國家、省、市及相關部門出臺的同類政策,按就高不重複原則執行。

(二十六)本通知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十七)本政策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在外職工自行返廈交通補助標準(點擊文章底部“閱讀原文”查看)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廈門市財政局

2020年3月6日

企業有訴求

就找“政企直通車”

“政企直通車”旨在應用“互聯網+”開闢企業直通省領導的快速通道。企業可以通過“直通車”諮詢政策、反映問題、提出建議、表達訴求。按照“馬上就辦”的要求,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專人第一時間分辦、落實、反饋,省市縣聯動、省直部門協同,更好地服務企業、促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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