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3月18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對農業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進行了通報。該行在代理保險業務時,存在銷售行為可回溯制度執行不到位、可回溯視頻質檢結果未反饋給保險公司、虛假代理等行為,銀保監會對該行罰款共計200萬元。
根據通報,銀保監會對農業銀行涉嫌違法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農業銀行提出了陳述申辯意見,銀保監會對陳述申辯意見進行了複核。本案件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農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時,存在銷售行為可回溯制度執行不到位、可回溯基礎管理不到位、部分可回溯視頻質檢結果未反饋給保險公司的問題。主要包括: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單等相關文書材料,視頻中無消費者簽字過程;銷售人員未出示展業證或身份證明;銷售人員未向投保人宣讀或未完整宣讀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銷售人員未提醒消費者如實填寫投保信息及不如實填寫的後果;銷售人員未介紹產品責任等基本信息;銷售人員未在鏡頭前清晰展示投保單等相關文書材料,視頻中未清晰展示消費者簽名等。
與此同時,農行銀行還存在虛假代理業務的行為。通報顯示,農業銀行平頂山湛河支行代理的人保壽險涉及可回溯的保險業務,未通過農業銀行系統錄製可回溯視頻,均由人保壽險銷售人員錄製可回溯視頻並由人保壽險質檢。上述業務在人保壽險核心業務系統中錄入的保單銷售人員為人保壽險銷售人員,經辦人員為農業銀行工作人員,農業銀行將上述業務作為自己代理渠道業務收取了手續費。
因此,根據相關規定,銀保監會對農業銀行作出共計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其中,對農業銀行總行罰款50萬元,對3家支行各自罰款50萬元。
銀保監會還特別強調,當事人農業銀行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將在處罰決定書送達時告知)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的任一銀行進行同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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